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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
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对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
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
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依据相关法规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苏文力)




独立董事:(肖红英)




独立董事:(蔡瑾)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