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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1-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进数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 1 月 2 日,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9 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1 亿元的银行
授信额度,公司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金麟、杨格
平、吴文胜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额度人民币 35,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金麟、杨格平、吴文胜
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两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金麟、杨格平、吴
文胜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4、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朱胡勇、吴文胜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5、公司拟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订单融资业务授信,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李铠、
林鸿、朱胡勇、杨格平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6、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金麟、杨格平、吴
文胜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7、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评级授信业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拟为本次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8、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9、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李铠、林鸿、罗云波、朱胡勇拟为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最终获得的授信额度以
银行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在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后,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
在不超出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李铠                    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长
        林鸿                 公司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总经理、
       罗云波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胡勇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金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格平                          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文胜                           公司财务总监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李铠先生、林鸿先生等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解决了公司授信的担保问题,对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且以
上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相关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2019 年年初至披露日,上述关联方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该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
该议案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已回避该议
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关联自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在董
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在监事会上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韩志达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可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