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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13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0-05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 9:15—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滨河大厦D座6层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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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参会方式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网络       股东               14                     36,570,856       15.5339%
投票     中小股东             11                      3,475,720        1.4764%

现场       股东               4                      29,416,773       12.4951%
参会     中小股东             1                             100        0.0000%

           股东               18                     65,987,629       28.0291%
合计
         中小股东             12                      3,475,820        1.4764%

       股东罗云波、金麟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议案回避
表决。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3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52,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2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57%;反对52,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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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3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52,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2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57%;反对52,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93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7%;反对52,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422,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57%;反对52,9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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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
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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