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0-086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9 日 9:15 至 15:00。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一号滨河大厦D座6层大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铠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1 -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参会方式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网络 股东 10 38,462,393 16.3112% 投票 中小股东 7 12,010,109 5.0933% 现场 股东 8 36,894,778 15.6464% 参会 中小股东 4 4,379,763 1.8574% 股东 18 75,357,171 31.9575% 合计 中小股东 11 16,389,872 6.95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 2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21,285 - 3 -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335,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8%;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368,5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21,2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亦鸣律师、林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 4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 技术股份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