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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0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北京先进数通信
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核查,秉持实事
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出具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
应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重点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各方面的执行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公允、准确、完整。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关
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情况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结合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参考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阅。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目标,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
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我们认为: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地域的薪酬水平。同意按照相
关薪酬方案向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董事薪酬
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
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独立意见
    为推进公司数据分析领域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北京海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同科技”)合作实施部分该领域应用项目,为此需要向该公司采购部分
产品与软件开发服务。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出于日常业务的正常需要;相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
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海同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
小,对公司经营影响甚微,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
联方的依赖。
    在此,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


七、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变更后的公司
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估
计进行相应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依据相关法规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苏文力)




独立董事:(肖红英)




独立董事:(蔡瑾)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