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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07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1-04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人数为:62 人;
    3、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1,023,91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 306,545,242 股的 0.33%;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3,91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06,545,242 股的 0.33%。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
股票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授予价格为 11.19 元/
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67,000 股。
    (五)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根
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比例为 30%。因实施 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4.951843 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
整为 1,744,880 股【1,167,000×(1+0.4951843)】,由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获
授的 70,274 股于该期回购注销,剩余股份 1,674,606 中 30%解除限售,解除限
售人数共 69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502,357 股(按激励对象个人获授权益 30%解
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售股数 1,172,249 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6 月
10 日。
    (六)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2-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根
据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比例为 30%。因实施 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数量调整
为 1,523,923 股【1,172,249×(1+0.3)】。由于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授予尚未
解除限售的 51,705 股于该期回购注销,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72,218
股,为最初授予权益的 70%,本次解除限售为最初授予权益的 30%,解除限售数
量为 630,945 股(按激励对象个人获授权益 30%解除限售),解除限售人数共 67
人,剩余未解除限售股数 841,273 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6 月 8 日。
    (七)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资格进行了核查,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程序合法、有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根据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比例为 40%,剩余未解除限售股份全部解除
限售。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实施,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数量调整为 1,093,654 股【841,273×(1+0.3)】,由于
4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合格,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
尚未解除限售的 69,744 股将于本期回购注销,剩余股份 1,023,910 股全部解除
限售,解除限售人数共 62 人,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3-
限售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限售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届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除限售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 司 2020 年 净 利 润 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13814.41 万元,以 2017 年净
            以 2017 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 利 润 为 基 数 , 增 长 率 为
        率不低于 45%。                                   221.79%;扣除股权激励计划
 3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以
        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扣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020 年 度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243.53%。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 2020 年度,除 4 名激励对象因
        核的相关规定实施。
                                                     个人原因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其
 4
                     优秀                         100%   余 62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
                     良好                         100%   果均为“良好”及以上,均满
                     合格                         80%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不合格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满后按照《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及流通安排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1,023,91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06,545,242 股的 0.33%。




                                            -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占目前股本总
      激励对象分类
                             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数(股)      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19 人)             475,000                 480,108       0.16%

 业务骨干(48 人)                 538,000                 543,802       0.18%

 合计(67 人)                  1,013,000                1,023,910       0.33%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最初授予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经 2018 年、2020 年、2021 年转增股本调整后授予股份总数的 40%,与原定解除限售计划

比例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916,741    19.22%     -1,023,910     57,892,831      18.8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628,501      80.78%      1,023,910    248,652,411      81.11%

三、股份总数          306,545,242     100.00%              0    306,545,242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