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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18-03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7 年财政部发布或修
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
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
响,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准则规定的施行日期要
求,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准则,并根据财会[2017]30 号文的要求编制本公司
的财务报表。
    (二)审议程序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
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的具体规定,在利
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
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的规定,与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
准则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出售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
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并
对可比期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由于公司 2016 年度未发生此事项,此会计政策
变更对比较期间数据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2017 年 度 调 减 营 业 外 收 入
                              董事会审
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               9,865,653.74 元 , 调 增 其 他 收 益
                                议通过
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               9,865,653.74 元。
比较数据不调整。
                                         2017 年度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
                                         154,818,517.97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
(2)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
                             董事会审    利润金额 0.00 元;2016 年度列示持
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
                               议通过    续经营净利润金额 135,841,126.38
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 0.00
                                         元。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                2017 年 度 调 减 资 产 处 置 收 益
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               886,762.20 元,调减营业外收入 0.00
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 董事会审      元,调减营业外支出 886,762.20 元;
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   议通过      2016 年调增资产处置收益 0.00 元,
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调减营业外收入 0.00 元,调减营业外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支出 0.00 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和执行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贴》(修订)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
要求,不存在调节利润误导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