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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成立合营公司备忘录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18-084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成立合营公司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与台湾晟德大药厂股份有
限公司(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4123)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共同签署《关于
成立合营公司的备忘录》,该备忘录达成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双方将合
作具体事宜进一步探讨和论证,相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在合作协议签署前,本备忘录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产生直接影响。
    (三)本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备忘录的基本情况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制药”)与台湾晟德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晟德大药厂”)(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4123)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共
同签署《关于成立合营公司的备忘录》。双方约定,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营公司,
引进双方共同选定的晟德大药厂在台湾已取得许可证之儿童药药品品种,涉及抗
组胺、抗感染、抗过敏、胃肠道、呼吸系统、哮喘、镇咳药、心脏药、综合感冒
制剂等儿童药领域及抗癫痫病用药共 50 个产品。合营公司负责该等产品品种在
中国大陆审评注册、研发工作,取得上述药品的生产批件,并在中国大陆生产销
售。晟德大药厂专属授权合营公司就合作品种在中国大陆开展前述事宜工作。前
述合作备忘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对手方介绍
       名称:晟德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荣锦
       注册资本:新台币 35 亿元
    主营业务:西药品制造与销售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晟德大药厂不存在关联关系
    晟德大药厂是台湾知名上市公司,是台湾地区儿童药领先企业,产品覆盖儿
童呼吸系统、胃肠道、中枢神经、心血管、气喘、过敏等领域,在儿童罕见病领
域药品研发上,具有领导地位。晟德大药厂拥有先进的技术平台整合、专业处方
研究和设计分析能力,具备较强的持续研发创新能力,年均新增 3 个以上新产品
立项研发。
       2、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一品红制药签署的《关于成立合营公司的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成立相关信息
    ①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②注册地:广州
       ③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一品红制药以自有资金出资 1400
万元,晟德大药厂以自有资金出资 600 万元。
       ④经营范围:化药、生化药原料和制剂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及相关技术转
让(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资公司成立具体信息需在签署正式协议时确认。
       2、一品红制药和晟德大药厂拟将合营公司打造成中国大陆儿童药平台,合
营公司负责完成双方从晟德大药厂现有在台湾已取得许可证之儿童药(含癫痫药)
中共同选定品种(涉及抗组胺、抗感染、抗过敏、胃肠道、呼吸系统、哮喘、镇
咳药、心脏药、综合感冒制剂等儿童药领域及抗癫痫病用药共 50 个产品)在中
国大陆审评注册相关的研发并取得上述药品的生产批件,并在中国大陆进行销售。
晟德大药厂专属授权合营公司就合作品种在中国大陆进行前述事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晟德大药厂是台湾知名上市公司,是内服液剂的专业制造药厂,为广大婴幼
孩童、老人及特殊病患者提供用药需求。一品红制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
责公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一品红制药与晟德大药厂拟共同出资成立
合营公司,有利于双方在儿童药领域进行技术、产业合作,提高公司竞争力,增
强公司后续发展动力;同时也为公司创造效益,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形
象,符合公司长远规划。
    四、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子公司签署的《关于成立合营公司的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
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备忘录将作为双方洽谈合营合同的基础,
也是合营合同的核心条款内容,双方将就合作具体事宜进一步探讨和论证。
    (二)在合作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正式合营合同前,公司董事会将召开董事会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最终是否合作及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相关的说明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