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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18-102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一品红药业广州润
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4,886,226.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17,113,773.5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7036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号                                                总额        诺投资总额
        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
    1                                    36 个月   77,034.00     48,002.68
        地建设项目
        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
    2                                    24 个月   7,792.00       7,403.00
        项目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
    3                                  36 个月     3,138.30    3,138.30
        络建设项目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
    4                                  36 个月     3,167.40    3,167.40
        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                             91,131.70    61,711.38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一)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子公司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符合新版 GMP 要求的固体制剂车间、合剂车间、
冻干粉针剂车间及中药提取车间。由于实施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捷路
以西、东雅路以南征迁与平整进展缓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品红药业
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受到影响。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资金额 48,002.68 万元,累计使用金额 5.00 万元。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说明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规划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之“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拟变更项目”)
进行优化调整,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原项目效益分析、投资计划、实施方
式及建设内容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亦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具体内容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捷
   实施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同兴工业园区
                 路以西、东雅路以南
    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制药”)为公司子公司,公司直
接和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在变更履行完相关审议程序后,公司、联瑞制药将与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
保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原因
    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区东捷路以西、东雅路以南征迁与平整进展缓慢,因此,公司为加快募投项
目建设,且基于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厂房厂区功能分布等因素考虑,审慎研究后
决定将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区东捷路以西、东雅路以南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同兴工业园区,实施主
体相应由广州润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作为广东省三大自由贸易区之一,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交通
优势、人才优势、产业集聚优势。联瑞制药位于广州市南沙区,能充分利用上述
优势,加快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提高项目
投资进度,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稳步推进整体市场布局,为后
续公司发展海外市场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尚需取得该募投项目的备
案及环境保护部门的环评批复,可能存在备案及环评批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风
险。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有助于公司充分利用南沙区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人才优势、
产业集聚优势,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快速推进和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整
体市场战略规划和布局。本次变更不涉及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投资计划、实施
方式及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涉及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
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一品红药业广州润
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不涉及原项目经济效益
分析、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建设内容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变更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
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变更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已依法履行(或准备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3、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变更“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