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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进行变更,不涉及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建设内容等情
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
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
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
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
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陶剑虹




          杨德明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