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杨德明)2019-03-13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杨德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决策,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全面
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正式履职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度召开的两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对 2018 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同意
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17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同意
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关
注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查阅公司
月度或季度会计账目等。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重要事
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决策提供
合理化建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
和执行。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本人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借助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优势,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
他机会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主动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内部
制度执行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18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18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本人将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
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提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德明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