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8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为一品红制药等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扩大下属子公司业务
规模,支持其进一步经营发展。一品红制药等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
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
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一品红制药等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陶剑虹
杨德明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