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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2-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一品红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品红”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品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品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82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2,00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64,886,226.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7,113,773.59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03470365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名称               建设期
号                                                    总额        投资总额
      一品红药业广州联瑞厂区生产基地建
 1                                       36 个月    77,034.00     48,002.68
      设项目
      一品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
 2                                       42 个月    7,792.00      7,403.00
      目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营销网络建
 3                                       36 个月    3,138.30      3,138.30
      设项目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升级
 4                                       36 个月    3,167.40      3,167.40
      建设项目
                 合计                                    91,131.70      61,711.38

    注:一品红药业广州联瑞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系原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一品红药业广州润霖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广州润霖医
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市联瑞制药有限公司。
    注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品
红药业(润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由 24 个月延期至 42 个月。
    注 3: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变的前提下,调整一品红药业广州联
瑞厂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并对该项目进行延期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完工。
    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34819.88 万元,利息收
入 134.62 万元,手续费支出 9.19 万元,投资收益 3419.62 万元,余额 30,509.38
万元(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2020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
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主要以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
期余额为20,000.00万元。公司将在保本理财产品到期后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
募集资金账户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
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鉴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主要以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
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
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
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主要以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核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的利用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同时能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主要以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在上述资金额度范围内,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
对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基础上,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继续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

       八、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陈   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