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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关于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3098           债券简称:一品转债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捍东先生、吴春江先
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1,6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53%)的股东广
          州市福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福泽”)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
          交易,减持不超过 5,400,000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88%),占
          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92%。
     持有本公司股份 18,723,94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52%)的股东董
          事李捍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05%),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06%。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48,95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62%)的股东吴
          春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6,624,4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2.31%),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2.33%。


    公司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先生、吴春江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转让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5,400,000 股、3,000,000 股和 6,624,479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
例分别不超过 1.88%、1.05%和 2.31%;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92%、1.06%和
2.33%。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形式                        任职情况
                                                   股本比例
  1       广州福泽       21,600,000 直接持股                7.53%      /
                         12,000,000 直接持股                4.18%
  2        李捍东                                                     董事
                            6,723,943 间接持股              2.34%
  3        吴春江        13,248,959 直接持股                4.62%      /

        合计             53,572,902        /            18.67%         /
      注 1:截止 2021 年 5 月 10 日,李捍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18%;其中 6,7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此外,李捍
东先生还通过广州福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23,94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34%。综上,李捍东先生总共持有公司股份 18,723,94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6.52%。
      注 2:根据董、监、高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李捍东 2021 年直接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为 3,00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和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    减持股份占公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形式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1      广州福泽     21,600,000   直接持股       5,400,000            1.88%

  2      李捍东       12,000,000   直接持股       3,000,000            1.05%

  3      吴春江       13,248,959   直接持股       6,624,479            2.31%

        合计          46,848,959       /         15,024,479            5.24%
      备注:剔除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广州福泽、李捍东先生、
吴春江先生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1.92%、1.06%和 2.33%。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广州福泽和李捍东先生上市时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或本人)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
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企业(或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或本人)
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或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企
业(或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
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2、本企业(或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转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或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企业(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或本人)所持
股份低于 5%的,本企业(或本人)将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
企业(或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企业(或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
上市后公司的总股本计算。
       (二)公司股东吴春江上市时承诺及履行情况:
    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
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
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则锁定期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减持,
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50%,且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复权处理)。
    2、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
让公司股票,并于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
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所持股份低于 5%的,本人将在
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
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
    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
总股本计算。
    若上述承诺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上
述承诺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上述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上述承诺人
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广州福泽、李捍东先生、吴春江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
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
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李捍东先生严格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