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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
涉及原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投资计划、实施方式等情况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


       二、《关于子公司拟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拟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结构和产业布局,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公
司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事项。
    此外,独立董事陶剑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丰富管线产品是医药企业发展
壮大的必然选择,但是药品研发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公司要加强项目管
理,注意投资风险”。独立董事杨德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要做好投前的尽
职调查和投后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对于药品研发,要充分评估风险收益,注重价
值判断,合理地控制投资风险和预期回报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陶剑虹




          杨德明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