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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3098            债券简称:一品转债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 年 1 月 17 日
    2、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 万股
    3、 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14%
    4、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21 元/股
    5、 授予登记人数:1 人
    6、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有关规定,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品红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定<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2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4、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
同意以2022年11月1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7名激励对象授予482.10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4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18 日。
    2、授予数量:40 万份(调整后)
    3、授予人数:1 人(调整后)
    4、授予价格:18.21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划公告日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司总股本的
                                              (万股)           例
                                                                               比例
  张明渊         董事会秘书       中国           40            100%          0.14%
                   合计                          40            100%          0.1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
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
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某一激励
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在解除限
售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3%。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4%。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较好、不合格四个档次,考
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较好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90%            75%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
     9、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
明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授予限
制性的2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不再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总量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总人
数由2人调整为1人,激励总量由46万股调整为40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司农验字[2023]2200820001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1月5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23年1月5日,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缴纳出资款人民币7,284,000.00 元(柒佰贰拾捌万肆仟元整),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 元(肆拾万元整),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88,482,665.00元。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年1月17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减(万股)
                    (万股)     (%)                   (万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89.0305   54.11%       +40       15,629.0305       54.1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19.2360   45.89%        0        13,219.2360       45.82%
       股份总数    28,808.2665   100.00%      +40       28,848.2665   100.00%

   备注:除董监高直接持股和鼓励激励限售股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以承诺限售股为

主。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
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8,808.2665万股增加至
28,848.2665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
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6,201.7040万股,占授予前
公司股本总额56.2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持有公司股份不变,持股比例变化至56.1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授予股份上市
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明渊先生于2022年11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2,300股,具体情
况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11)。
    本次限制性股票无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除上述交易行为外,
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28,848.2665万股摊薄计算,
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1.06元。
    十、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25.31 元/股调
整为 25.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增
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二、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
    十三、备查文件
    1、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