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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品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一品红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毅                      联系电话:020-38837985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飞荣                      联系电话:020-388379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未现场列席;审阅和核查了历次会议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知、议案、决议等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
                  项     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结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2022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则要求,重点
                                            对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要求、目前再融资市场现状与审核
                                            动态进行了讲解,并结合相关案例分析
                                            了对具体规则的理解及执行要求。
                                            光大证券委派申晓毅先生和孙秀利女士
                                            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
                                            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2022 年 10 月,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孙秀利女士因工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光大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胡飞荣先生接
                                            替孙秀利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         是                 不适用
吴春江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
2、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李捍雄、李捍东出具的《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承诺》
3、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承诺》
4、股东广州福泽、李捍东出具的《持
                                             是                 不适用
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5、股东吴春江出具的《持股及减持意
                                             是                 不适用
向承诺》
6、公司出具的《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7、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出具的《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承诺》(IPO)

                                         3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8、实际控制人李捍雄、吴美容出具的
                                            是                   不适用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IPO)
9、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是                   不适用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资金拆借承诺》
10、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与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IPO)
11、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填补被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承诺》(IPO)
12、股东李捍东出具的《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承诺》(IPO)
13、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          是                   不适用
诺》(可转债)
14、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规范和减少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承诺》(可转债)
15、控股股东广润集团、实际控制人李
捍雄、吴美容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填          是                   不适用
补承诺》(可转债)
16、股东李捍东出具的《摊薄即期回报
                                            是                   不适用
填补承诺》(可转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光大证券委派申晓毅先生和孙秀利女士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
                                      导工作。2022 年 10 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孙秀利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
                                      导工作,光大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胡飞荣先生接
                                      替孙秀利女士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不适用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晓毅


                                                      年    月    日
                        胡飞荣




保荐机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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