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关于调整“1000吨/年国产T700级碳纤维扩建项目”总投资额的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1000 吨/年国产 T700 级碳纤维扩建项目”总投资
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1000 吨/年国产 T700 级碳纤维扩建项目”(简称“千
吨线”项目)建设进展及该项目支出等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000 吨/年国产 T700 级碳纤维扩建项目”
总投资额的议案》,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由原 55,200 万元调增至
68,300 万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千吨线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千吨线项目为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千吨线项目已经累计支出 54,328.06 万元,接近项目原审议通过
的总投资额 55,200.00 万元。随着千吨线项目的实施,预计原审议通
过的投资总额无法满足建设需求,为保证千吨线项目的后续顺利实施
并及时投产,需要就该项目的预算进行调增。根据千吨线项目建设情
况,结合已经为建设千吨线项目而签署的采购合同,公司预计需在原
投资总额基础之上增加 13,100.00 万元,千吨线项目投资总预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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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0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83 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06 元,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6.0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171.18 万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74.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14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有关安
排,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大华核字[2019]004356 号《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
述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20,824.56 万元。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千吨线项目的自筹资金,至此,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二、千吨线项目投资总额增加的原因
千吨线项目系公司为满足客户对更高性能碳纤维产品的需求,自
主设计的国内首条高度集约化、自动化、柔性化的碳纤维生产线。在
可行性研究过程和实际建设中国内尚无先例可循,参建的国内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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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及设计等单位无成熟经验可依,导致该项目投资总额有所增加。
调整后千吨线项目的投资总额达到 68,300 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预算 拟调金额 调整后 调整原因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内部结构改进,
建筑及安装
1 16,600.00 2,700.00 19,300.00 增加钢结构平
工程
台等
设备增加及部
2 设备购置 32,000.00 9,500.00 41,500.00 分设备改进提
升
设计及施工 施工管理期延
3 2,300.00 1,800.00 4,100.00
管理费用 长
4 其他 800.00 - 800.00
5 建设期利息 800.00 800.00 1,600.00 建设期延长
铺底流动资
6 2,700.00 -1,700.00 1,000.00
金
合计 55,200.00 13,100.00 68,300.00
本次千吨线项目调整后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千吨线项目建设进展
及财务支出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千吨
线项目的建成,可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为公司
继续深入开拓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领域及布局高端民品市场奠定
良好基础。
本次调整后项目不存在新增风险和不可控、不确定性因素。此外,
随着公司上市,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也明显提高。
四、本次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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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意见
本次总投资额的调整是根据千吨线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不影响项目的建设实施,董事会
同意调整千吨线项目投资总额。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是公
司项目建设进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
内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规定。
同意调整千吨线项目投资总额。
3.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调整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是公司项目建设进展需要而做出
的审慎调整,经审核,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符合项目实际,项
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调整千吨线项目投资
总额。
4.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
次千吨线项目总投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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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持续
督导机构对公司本次千吨线项目总投资额调整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
项目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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