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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简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5-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
发行前的 360,000,000 股增至 400,010,000 股。
    自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事项,公司股本总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3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40,0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常州市涌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
         1、赵勤民、袁怀东、施秋芳、范春燕、周近赤、刘继川、常州三毛纺织集团


                                                             (注 )
有限公司、泰安市博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王京梅、刘彦珍、


朱玉贤、方国海、朱戎、全东渝、李保民、白道明、白志伟、张俊丽、何敏、贺
                                    (注)
文华、陶美琴、白剑林、余加强                 3、张博明、刘建平、唐艳华、郭建强、代志


                                                               (注)
杰、李海红、凌英、白路娜、张兴华、罗永康、魏福珍                        4、李新生、宋文强、




         1
             注 1:常州市涌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原常州市涌泉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了更名外,经营范围由原“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一般项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该承诺主体更名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但承诺事项不变,上述行为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备案。
         2
             注 2:泰安市博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原常州市博驰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经营范围及营业地均发生变化,经营范围由原“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变更为“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法律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日用百货、
家居用品、服装服饰、文具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场所由原“常州市新北区黄河东

路 89 号河海商务大厦 9 楼 905 室”变更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宫里镇府前街
26-5 号”,该承诺主体更名、经营范围、主要办公场所发生变化,但承诺事项不
变,上述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备案。
         3
             注 3:原承诺主体高珍玉与余加强离婚,离婚后,原高珍玉所持股份由余

加强持有,承诺主体发生变更,承诺事项不变,上述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备案。
         4
             注 4:原承诺主体曹建平去世,去世后,原曹建平所持股份由魏福珍继承,

承诺主体发生变更,承诺事项不变,上述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变更备案。
龚文照共 38 名股东。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情况
    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经更名为常州市涌泉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勤民、袁怀东、施秋芳、范春燕、周近赤、刘继
川、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博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

已更名为泰安市博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京梅等上述 38 名股东
承诺自中简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简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简科技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常州市涌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经更名为常州市涌泉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赵勤民、袁怀东、施秋芳、范春燕及其一致行动人
常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中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提前三个交易

日公告;
    (2)本人/本企业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要求;
    (3)本人/本企业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要求;

    (4)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人/本企业持股低于 5%的,本
人/本企业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2)条、第(3)条的规定;
    (5)本人/本企业将遵守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应当在该事实
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中简科技,并予以公告的要求;
    (6)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人/本企业减持收益无偿划

归中简科技所有。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锁定、减持相关的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

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22,248,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6%。本

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20,248,7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0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8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数             份数量         流通的数量
               常州市涌泉创
       1       业投资合伙企        30,535,910       30,535,910       30,535,910
               业(有限合伙)

       2         赵勤民            29,948,248       29,948,248       29,948,248
       3         袁怀东            22,038,505       22,038,505       22,038,505
       4         施秋芳            21,174,210       21,174,210       21,174,210
                      (注) 5
       5       范春燕              16,933,043       16,933,043       14,933,043
       6         周近赤            15,573,803       15,573,803       15,573,803
       7         刘继川            14,067,476       14,067,476       14,067,476
               常州三毛纺织
       8                           13,312,246       13,312,246       13,312,246
               集团有限公司

               泰安市博驰管
       9       理咨询合伙企        12,905,555       12,905,555       12,905,555
               业(有限合伙)

       10         王京梅            7,031,562        7,031,562        7,031,562


5
    注 5:股东范春燕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933,043 股,其中质押冻结股份

2,000,000 股,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后不流通,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因此,范春燕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933,043 股。
    11           刘彦珍     5,507,055       5,507,055       5,507,055
    12           朱玉贤     4,807,433       4,807,433       4,807,433
    13           方国海     3,388,957       3,388,957       3,388,957
    14           朱 戎      2,920,877       2,920,877       2,920,877
    15           全东渝     2,812,691       2,812,691       2,812,691
    16           李保民     2,499,355       2,499,355       2,499,355
    17           白道明     2,488,765       2,488,765       2,488,765
    18           白志伟     2,012,193       2,012,193       2,012,193
    19           张俊丽     1,969,320       1,969,320       1,969,320
    20           何 敏      1,597,368       1,597,368       1,597,368
    21           贺文华     1,270,859       1,270,859       1,270,859
    22           陶美琴     1,270,859       1,270,859       1,270,859
    23           白剑林     1,059,049       1,059,049       1,059,049
    24           余加强      939,831         939,831         939,831
    25           张博明      937,847         937,847         937,847
    26           刘建平      806,430         806,430         806,430
    27           唐艳华      737,732         737,732         737,732
    28           郭建强      407,260         407,260         407,260
    29           代志杰      352,351         352,351         352,351
    30           李海红      352,351         352,351         352,351
    31           凌 英       139,711         139,711         139,711
    32           白路娜      139,711         139,711         139,711
    33           张兴华       98,844          98,844          98,844
    34           罗永康       52,952          52,952          52,952
    35           魏福珍       52,952          52,952          52,952
    36           李新生       47,563          47,563          47,563
    37           宋文强       42,362          42,362          42,362
    38           龚文照       15,492          15,492          15,492
         合计              222,248,728     222,248,728     220,248,728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中简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刚             李洪涛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