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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简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解亘)2021-03-30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运用自己的法

律专长,针对公司合规运作等方面提出建议,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前主动

获取会议资料,会上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会后持续关注决议实施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积极决策的

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

反对及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如下:

       1.   2020 年 3 月 22 日,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

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即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包括:(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二)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四)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事前认可意见;(五)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八)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2.   2020 年 4 月 22 日,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

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即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3.   2020 年 8 月 26 日,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发表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包括:(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性

意见;(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能够严格根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用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面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事项、财务信息、

关联交易情况等,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等进行了监

督、检查和评价;

    3.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贡献力量,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生产经营

稳健发展。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实

地调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还通过电话会议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

证券市场和有关公司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0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在 2021 年,本人将用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公司业务,利用自身专

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继续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加大对公司经

营状况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解亘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