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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简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1-08-2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此修订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就《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修订内容做如下说明: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规范中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有关法律、 情况,制定本办法。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
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 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
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
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定对象发行证券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八条                               第八条
                                         
    (三)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       (三)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
计 从 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 超过 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5,000 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净额”)的 1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 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
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
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
及时公告。                           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九条 超公司用闲置募集资          第十九条 超公司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 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个交易日内
公告以下内容:                       公告以下内容: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
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 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
内公告。                             内公告。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将该部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应当在
                                     到期日前按照前款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并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资金
                                     去向、无法归还的原因、继续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等。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
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并在公告中披 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并在公告中披
露以下内容:                         露以下内容:
    (一)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一)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 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
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的 30%。
    (二)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         (二)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
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 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
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资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         (三)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或         (四)保荐机构就本次超募资金
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前述条件进行核查
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 并明确表示同意。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二以上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就本次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前述条件进行核查
并明确表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 置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 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以
下条件:                             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一)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 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三十三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集        第三十三条 单个或者全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 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使用节余
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 资金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
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 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
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使用。
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目或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低于该项目募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 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
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披露。
入)超过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或者以上,需提 入)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且高于 1000 万元的,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