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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2022-03-1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86-10-65219696       传真:86-10-8838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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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简科技股份
1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
                               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股份有限公
2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中简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经中简科技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3    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行为
4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5    《认购邀请书》       指
                               票认购邀请书》
6    本所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7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8    大华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所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35 号”
9    《验资报告》         指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39,564,787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1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12   《注册管理办法》     指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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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
次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法律资格及其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已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和
必要的讨论。

    2、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文件,发行人向本所提供复印
件的,本所律师已就复印件和原件进行了核验,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
发行人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发行人向本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遗漏,
所有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本所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盈利预测、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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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的,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发行人的文件引述

    4、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
师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
题的声明和承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它目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随同其它申报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所承诺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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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讨论,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 年 2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2021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2022 年 1 月 20 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发行人内部的批准与授权,
合法、有效,并依法取得了国家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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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人与光大证券签署的《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承销协议》,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询
价对象、询价结果、定价和配售对象确定及缴款和验资程序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

    光大证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向深交所报送《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共计 129 名投资者。

    自报送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
行簿记前,有 60 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
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具体投资者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蒋海东
   4     陕西陕投国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7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     何慧清
   9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1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12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华宝(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陈亚评
  15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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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17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前海鸿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青岛以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4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6   苏民供应链管理无锡有限公司
27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广东莲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UBSAG
32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5   张华锋
36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8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   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4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   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
43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4   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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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     王英女
  48     王莉衡
  4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     常州滨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4     宁波鹿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     张怀斌
  57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58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     海南东鸿国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光大证券提供的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和《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资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向 189 家投资者发出《中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包含《中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等认购文件。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主要
包括申购价格、申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询价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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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结果

      1、申购报价情况

      经本所律师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 2022 年 3 月 3
日 9:00-12:00 期间,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42 份有效申购报价,经核查,1
家已提交申购报价单的投资者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保证金,2 家投资者管理的 2 个
配售对象存在关联关系,为无效报价;共计 41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为有效报价,
有效申购金额为 6,386,930,000.00 元。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元
 序号                   发行对象                          申购金额(元)
                                                 /股)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
  1                                             48.29       60,000,000.00
         略与时偕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5.01       61,000,000.00
         广东莲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2                                             44.01       61,000,000.00
         公司-莲花复利增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3.01       61,000,000.00
  3      蒋海东                                 39.13       60,000,000.00
  4      常州瑞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      100,000,000.00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
  5                                             51.43      450,000,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00       60,000,000.00
  6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1.57       60,000,000.00
                                                39.11       60,000,000.00
                                                43.00       64,500,000.00
  7      陈亚评                                 42.80       64,200,000.00
                                                42.00       63,000,000.00
                                                50.55      290,000,000.00
  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09      365,000,000.00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      47.42       60,000,000.00
  9
         泉圣价值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2.09       90,000,000.00
  1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6.30       60,000,000.0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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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20   100,000,000.00
                                            39.12   200,000,000.00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驰泰      48.99    60,000,000.00
11
     诚运证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68    80,000,000.00
                                            44.69   116,000,000.00
1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99   246,000,000.00
1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5.60   382,000,000.00
                                            49.81   330,000,000.00
1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73   410,000,000.00
                                            47.65   646,000,000.00
15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1.55    60,000,000.00
16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2.12    80,000,000.00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7                                          46.02    60,0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18   王莉衡                                 48.89    60,000,000.00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19   -民生银行-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     48.72    60,000,000.00
     产管理产品)
                                            52.02    60,000,000.00
20   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10    80,000,000.00
                                            48.02   100,000,000.00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1                                          50.60    60,000,000.00
     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
22                                          48.72   175,000,000.00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46.26    92,000,000.00
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4.54   112,000,000.00
                                            50.30   123,000,000.00
24   UBS AG                                 46.02   153,000,000.00
                                            42.23   190,000,000.00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枫叶
25                                          54.14   100,000,000.00
     19 号资产管理产品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32   195,200,000.00

                                9
                                                             法律意见书

                                              47.69    547,400,000.00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1.43     60,000,000.00
  27
       合伙)                                 49.53     80,000,000.00
       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
  28   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海创新 1 号    46.20     60,000,000.00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98     89,500,000.00
  3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10     60,000,00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                                          48.80     60,000,000.00
       南方天辰景晟 1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2.88     60,000,000.0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   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募证券投    49.88     80,000,000.00
       资基金
                                              48.79    100,000,000.00
                                              53.00     77,300,000.00
  3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44    199,850,000.00
                                              48.72    435,500,000.00
  34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55     70,000,000.00
  35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1    150,000,000.00
                                              50.05     99,030,000.00
  3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24    145,030,000.00
                                              47.18    202,030,000.00
  3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52.65    160,000,000.00
  3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49.01    100,000,000.00
  39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79    100,000,000.00
                                              53.00     60,000,000.00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
  40                                          52.80    180,000,00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65    200,000,000.00
       宁波仁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仁庆
  41                                          49.01    100,000,000.00
       仁和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投资者的申购过程、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均符
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其申报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10
                                                                       法律意见书
       2、本次发行的定价和配售情况

       根据《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具体发行价格
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认
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0.55 元/股,申购价格
在 50.55 元/股以上(含本数)的询价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根据上述认购情况,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共 13 名,发行价格为
50.55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39,564,787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999,999,982.85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
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姓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
  1                                            8,902,077       449,999,992.35
          (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9,175       274,950,296.25
  3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82,591        79,999,975.05
         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                                            1,186,943        59,999,968.65
                     合伙)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5      公司-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1,186,943        59,999,968.65
                       基金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卓越
  6                                            1,978,239        99,999,981.45
             枫叶 19 号资产管理产品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61,523       195,199,987.65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8                                            1,186,943        59,999,968.65
                   (有限合伙)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9      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 5 期私        1,186,943        59,999,968.65
                 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53,511       199,849,981.05


                                       11
                                                                  法律意见书

  1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3,165,182     159,999,950.10
  12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8,239      99,999,981.45
         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
  13                                         3,956,478     199,999,962.90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上述发行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等发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缴款和验资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及《股份认购合同》,就缴纳认购款等后续事
宜通知全体发行对象。

       根据大华所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共计募集资金 1,999,999,982.85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5,186,430.96 元,其中,39,564,787 元计入股本,剩
余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累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9,574,787 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价款和验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
定。

       三、 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一)认购对象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等文
件并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有认购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本次发行
的认购对象未超过三十五名。

       (二)认购对象的产品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承
诺函等文件并经核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
等公开渠道,认购对象中的常州滨和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江山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
                                      12
                                                                 法律意见书
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基金,无
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除前述主体外,本次发行其他认购对象的备案情况如
下:

       1、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
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经营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云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
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手续。

       4、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
《保险许可证》,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产品已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

续。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6、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
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7、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5期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13
                                                             法律意见书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
理备案的私募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
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9、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10、航空产业融合发展(青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须办理备案的私募基
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手续。

    (三)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说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亦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
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
主体资格。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14
                                                             法律意见书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
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等发行结果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
行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四份,经本所负责人及承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15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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