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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简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菊琴)2022-04-2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 2021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

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均投赞成票,为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

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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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就《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事项、

财务信息等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


                               2
关资料,听取并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意见,并重点审议银行授信、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全

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规范运作、管理等方面信息;并通过电

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和有关公司报道,主动了解公司

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运用自身的会计、审计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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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加强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不断进行自我学习与提高,积极参与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

织的相关培训,加深了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规

范性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 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菊琴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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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专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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