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菊琴)2022-04-2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 2021 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
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均投赞成票,为董事会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
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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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就《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
定履行委员职责,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重要经营事项、
财务信息等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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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料,听取并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意见,并重点审议银行授信、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利润分配方案、聘任审计机构、
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实地考察,全
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规范运作、管理等方面信息;并通过电
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市场和有关公司报道,主动了解公司
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 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运用自身的会计、审计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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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加强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不断进行自我学习与提高,积极参与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
织的相关培训,加深了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规
范性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 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特此报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菊琴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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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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