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0-13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 6 人,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扩大激励对象覆盖面,
强化激励效果,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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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中
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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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
属;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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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业务;
⑧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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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4 时在江苏省常州
市新北区汉江东路 99 号福记逸高酒店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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