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2022-10-13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解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 本次征集表决权以无偿方式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解亘先生符
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
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解亘先生未持有中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份。
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经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解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定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解亘,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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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情况如下:
解亘先生,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解亘于 1989 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材料
工程系,199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98 年硕士毕业于京
都大学法学部,2001 年博士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2001 年 8 月至
今,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2016 年 12 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任兼职
教授,2017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征集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
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议案 1:《关于<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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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且对会议审议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及业务骨干利益结合在一起,强化激励效果,促进公
司长期稳定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落地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即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2
年 10 月 25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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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
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1)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
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或特快
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
以公司证券部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
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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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收件人:冷欢
电话:0519-89620691
传真:0519-89620690
邮编:21312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
书”字样。
第四步: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
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
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
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
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
5
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
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
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3)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
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解亘
2022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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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全文、《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
/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
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公司独立董事解亘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
1.00 √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 于< 中 简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
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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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
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
符号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
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
司 202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比例:
委托人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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