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2〕第 115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相关问题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及其中第一归属年度的业绩目标 考核设置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 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 划的考核目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会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解亘、刘礼华、沈菊琴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