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1-31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年华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顾年华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相
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顾年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页无正文,专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解亘 刘礼华 沈菊琴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