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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7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江
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杨天晨先生的个人履历,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其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情形,亦未受到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聘任。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志勇、袁学礼、沈聿农
                                                     2022 年 0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