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泽宇 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3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9,900 万股变更为 13,2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28,780,4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8033%,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103,219,58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196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93,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76%,可上市交易日期 2022 年 6 月 8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 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593,9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07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93,98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207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8198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限售股占总 本次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 股本比例 售数量 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1 1,593,988 1.2076% 1,593,988 0 配售限售股东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例 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03,219,584 78.1967% - 1,593,988 101,625,596 76.9891% 2 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 99,000,000 75.0000% - - 99,000,000 75.0000% 股 首发后限售股 1,593,988 1.2076% - 1,593,988 0 0.0000% 首发后可借出限售 2,625,596 1.9891% - - 2,625,596 1.9891%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8,780,416 21.8033% 1,593,988 - 30,374,404 23.0109% 通股 三、总股本 132,000,000 100.0000% - - 132,000,000 100.0000% 注:以上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30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 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泽宇智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明明 吴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