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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8-31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 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
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结合核查结果,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
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