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9-05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9月05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09月0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9
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9月0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279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9,1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5.10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00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0,0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5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78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5,41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0,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6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29%;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7%;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29%;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7%;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9,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29%;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97%;反对14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1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55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邬远、蒋尧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