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2-0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战略
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泽宇
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泽宇智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3,3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9,900 万股变更为 13,2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为 28,780,41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8033%,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103,219,58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196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数量为 2,625,5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91%,可上市交易日期 2022 年 12
月 8 日。 本次首 次公 开发行 战略配 售股份 上市流 通后, 剩余有 限售 条件股
9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00%。
公司上市后至今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泽宇智能家
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泽宇智能家园 1 号资
管计划”)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华泰泽宇智能家园 1 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625,59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989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 1 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限售股占总 本次解除限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份总数 股本比例 售数量 数量
华泰泽宇智能家园 1
1 2,625,596 1.9891% 2,625,596 0
号资管计划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股东为公
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华泰泽宇智能家园 1 号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2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
101,625,596 76.9891% - 2,625,596 99,000,000 75.0000%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
- - - - - -
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99,000,000 75.0000% - - 99,000,000 75.0000%
首发后可出借
2,625,596 1.9891% - 2,625,596 - 0.0000%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30,374,404 23.0109% 2,625,596 - 33,000,000 25.0000%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2,000,000 100.0000% - - 132,000,000 100.0000%
注:上表系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
日:2022 年 11 月 28 日)为基础进行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
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明明 吴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