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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08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
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
易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袁学礼、程志勇、沈聿农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