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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泽宇智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28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279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人员: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9,655,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4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55,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065,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17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15,41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1.6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55,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6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8、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64,5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
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64,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关联股东张剑、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夏根兴、褚玉华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9、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6,065,39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关联股东张剑、上海沁德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夏根兴、褚玉华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以特别决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1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 决情况: 同意 99,655,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6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大会通过了本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郑豪、蒋尧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