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九月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或“本 保荐机构”)接受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ocus Hotmelt Company Ltd.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曙光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19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19 日 住所 广州市增城新塘镇仙村东区工业园沙滘村岗谷山(厂房 A1)首层 邮政编码 511335 公司电话号码 020-82469198 公司传真号码 020-82469698 电子信箱 samuel.shi@focushotmelt.com 负责部门:证券部 信息披露和投资 负责人:师恩成 者关系 电话号码:020-82469198(810) 二、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吸收性卫生用品专用热熔胶(简称“卫材热熔胶”) 为业务核心的专业供应商,专注于卫材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用于卫生巾、纸尿裤等吸收性卫生用品面层、吸收层、底层等各组成材料的粘 合,具有无毒、无味、不含溶剂的环保特点。 公司的卫材热熔胶产品主要包括结构胶、橡筋胶、背胶和特种胶等。卫材 热熔胶作为无纺布涂层贴合工艺的核心材料,承担着结构粘接的重任,在卫生 用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用户的使用体验。如果卫材产品结构 粘接太弱,会导致材料间粘接不牢固,易起泡、易脱落,出现漏液等不良现象; 若强度过高,则容易让纤维结构发硬、变脆、不易渗透。故选择优质的卫材结 构胶,并与自身的生产设备与工艺密切配合,才能生产出优质合格的卫生产品。 卫材热熔胶属于卫生用品中的不可视部分,质量问题一般在卫生用品制成 后一段时间才会显现,如失粘、老化、渗油等,一旦热熔胶出现问题,制成的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整批次卫生用品就会作废,给客户造成极大的损失,还会进一步损害客户的市 场声誉。因此,下游客户,尤其是知名客户对卫材热熔胶的产品质量极为重视。 公司已成为行业内四大主要的卫材热熔胶提供商之一。在国内市场,公司 成功实现进口替代,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卫材热熔胶生产企业之一;在国外市 场,公司突破外资巨头的垄断局面,成为行业内少数有能力将产品销往海外高 端客户的国内厂商之一。 凭借技术、服务、成本的综合优势,公司在生产规模、品牌知名度、技术 开发、生产工艺改进等方面树立起较高的市场地位,已发展成为国内少数进入 国际和国内卫生用品龙头企业采购体系的厂商之一,主要客户包括金佰利、恒 安、日本大王、维达、重庆百亚、宝洁等一次性卫生用品主流品牌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技术作为立足之本。作为极具市场竞争力的卫材 热熔胶生产企业,公司于 2015 年被评为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于 2016 年通过广州市企业研发机构认证,于 2017 年成功组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并被评为广州市创新标杆企业,于 2018 年获评广州市“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 于 2019 被评为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公司深耕于卫材热熔胶领域,具有专业 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等特点,于 2021 年通过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的审核认定。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热熔胶产品的性能是由热熔胶产品的调配配方和生产工艺决定的。卫材热 熔胶产品的研发涉及化工、橡胶等多个领域及多个技术环节,对生产加工设备 以及生产技术的要求较高,对生产流程控制的要求极为严格。产品配方及生产 工艺是热熔胶的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多种卫材热熔胶产品的核心技术并快速转化应 用到相关产品中去,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的配方技术与国内同行相比,具有低气味、低 VOC、低上胶量、低应 用温度的“4L”特点,并且公司的配方技术大规模使用国产原材料研发,所生 产的热熔胶产品成本较低,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持续优化原有配方,开发新配 方,使得公司的客户可以使用更柔软更薄的基材,提高产品的舒适性并降低成 本,同时亦能达到欧盟、日本等严苛的法规要求,在国外高端市场具有巨大的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性价比优势。公司部分配方技术的先进特点举例如下: (1)公司将一种低极性的 DCPD 类树脂应用到配方体系中,研发出一种 高粘力无气味氢化石油树脂纸尿裤结构胶,极大地提高了老化粘力,满足高端 纸尿裤的需求; (2)公司研发的一种耐老化高粘力石油树脂结构胶配方,对石油树脂要求 的包容弹性很大,可以选择多个供应商的原料,有力地控制了成本,并且可以 减少对原料供应短缺的应对能力; (3)公司在国内首次应用了一种特别的进口 SBR 橡胶,合理选用多种高 聚物,经反复试验,研究其最佳配比成分,既保证成品的内聚力,又保证产品 的流动性,成分满足这一互相矛盾的性能要求。根据这一配方开发出的抗老化、 耐低温树脂结构胶产品,不仅可低温使用,且抗老化能力一流,可适应国内绝 大部分基材,即使对一些填料含量高达 40%的低成本 PE 透气膜也表现优异, 确保产品性能。该产品可在低温下使用,不会烫坏或烫皱纸尿裤的超薄基材, 迎合了目前纸尿裤超薄、轻柔、透气的市场趋势。 (4)公司开发的一种无色无味透气膜用卫生巾背胶产品,成功地在配方中 应用了一些低苯乙烯含量的 SIS 且含有少量二嵌段。公司通过反复试验,研究 得出最佳配比,该配方有效地保证了在透气膜上的老化粘力,适用于透气膜的 高端背胶。 根据公司的配方,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出相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在自动投料、包装等环节实现了自动化创新。在包装环节,公司使用压花膜代 替传统的光滑膜,彻底杜绝了困扰行业多年的胶块在高温储存过程中的自粘问 题。公司部分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特点举例如下: (1)热熔胶生产过程中的包装一直是行业难题,因为胶非常粘且从反应釜 出料时温度很高,目前普遍做法是先将热熔胶用折叠成型的离型纸接好成型, 完全冷却后再用易熔膜手工包装并最终成型。这种工艺中所使用的离型纸成本 很高,只能使用两三次,剥离离型纸时,人工效率很低。为克服这一难题,公 司与硅橡胶成型厂家合作,专门针对公司的包装操作流程开发了一种硅胶盒, 硅胶盒尺寸稳定,可反复使用几百次,易于清洁,该包装方式系公司首创。 (2)公司与设备厂商合作开发了一种高性能全自动包装线,采用创新性的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工艺设备总体设计和创新性的工艺温度管理系统,将包装膜、设备、工艺控制 巧妙地糅合为一个整体,与进口设备相比,成品率更高,运行速度更快,成本 更低。 (3)公司设计了一种热熔胶专用反应釜,改进了热熔胶反应釜结构,提升 了搅拌速率和均匀性,消灭了搅拌死角,避免产生未熔橡胶颗粒,并加设了控 制系统,实现反应釜的生产控制自动化,提升了热熔胶生产的质量,解决了通 用化工反应釜在热熔胶生产中的缺陷。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研发水平高、忠诚度及稳定性好、 实践经验丰富,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研发设计团队在册人员共计 34 人。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和产品开发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 20 项专利技术, 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并且在产品配方和制造工艺等方面还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曾获得广州市科技创 新小巨人企业、广州市创新标杆企业、广州市“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工信 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创新荣誉。 基于深厚的技术积累及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能够将新的原材料快速 导入配方,能够基于国产原材料的特点,不断进行配方优化和创新,保持性能 和成本的持续领先优势。同时,公司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以 及时的服务响应速度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售前协助客户做系统 评估和模拟生产,售中协助客户做现场测试,售后协助客户将各种原材料与热 熔胶进行组合优化。公司不仅可以根据客户的产品性能要求开发适用的热熔胶, 而且可以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全面化的喷胶技术解决方案,不但为客户解决生 产技术问题,还为客户节省更多的成本。 四、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0,466.15 46,067.98 34,720.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252.01 3,035.89 2,784.12 资产总计 63,718.16 49,103.87 37,504.40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合计 26,567.51 15,253.64 17,429.8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5.61 160.00 - 负债合计 28,093.12 15,413.64 17,429.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5,545.74 33,690.23 20,074.51 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05,379.78 87,905.47 75,883.34 营业利润 6,196.12 9,201.48 9,103.01 利润总额 6,131.00 9,191.94 9,121.36 净利润 5,480.24 7,964.06 8,000.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77.30 7,964.06 8,000.32 综合收益总额 4,812.54 7,891.71 8,000.3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73 10,163.96 4,982.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67.83 -348.96 -1,198.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09.46 1,876.68 -798.2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982.58 -112.44 76.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081.68 11,579.23 3,063.01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次) 1.90 3.02 1.99 速动比率(次) 1.45 2.52 1.50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4.09% 31.39% 46.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60% 31.21% 46.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92 5.62 5.8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17 5.07 4.33 存货周转率(次) 9.84 9.64 8.02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345.80 10,013.68 9,510.28 利息保障倍数(倍) 60.78 29.27 271.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477.30 7,964.06 8,00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5,226.70 7,394.90 7,570.63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4 1.69 1.4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68 1.93 0.8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3% 3.28% 4.27%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五)主要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1)成长性放缓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卫材热熔胶行业,下游市场为吸收性卫生用品市场,主要包 括女性卫生用品、婴儿纸尿裤、成人失禁用品。 报告期内,得益于市场份额的不断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各期营业 收入分别为 75,883.34 万元、87,905.47 万元、105,379.78 万元,2020 年、2021 年 分别同比增长了 15.84%、19.88%。目前,公司仅在金佰利亚太地区、恒安等客 户中的份额较高,占据有利地位,在日本大王、尤妮佳等客户中的份额较低以及 刚进入宝洁和欧洲安泰士的供应链,在欧洲、北美等消费庞大的市场占有率也较 低,下游主流品牌里面还有日本花王和 Hayat 尚未进入。未来,公司若要保持高 速增长,必须要在该等客户和市场领域不断抢占竞争对手的份额,势必会对已有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的市场格局产生冲击,现有竞争者亦会采取一些稳固自身地位的措施,开拓新的 客户也需要较长时间的认证周期,公司可能面临竞争失败的风险,从而导致成长 性放缓。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石油树脂、高聚物、矿物油等,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 本(剔除运输费及仓储费后)的比例约为 95%。该等原材料属于石化产业链中 的高分子合成材料,位于石化产业链条的下游,价格受供求关系及国际原油价 格的双重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其中,高聚物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的相 关性较强,而石油树脂和矿物油的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的相关性则较低。 报告期内,国际原油期货结算价、公司主要原材料及毛利率的变化趋势如 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根据公司财务数据和 Wind 数据整理 2020 年 1-4 月,受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及原油减产协议未能达成的影响,原油 价格暴跌,WTI 原油和布伦特原油的期货结算价最低时分别仅为-37.63 美元/桶 和 19.33 美元/桶;2020 年 5 月以来,随着全球新冠疫情整体上得到有效控制及 原油减产协议的达成,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高聚物与原油价格相关性较强, 故其价格也在 2020 年第四季度起呈现波动上升趋势,矿物油的价格则在 2021 年 第四季度原油价格达到高位后才开始有所上涨,但涨幅远低于原油价格涨幅。报 告期内公司使用量排名第一的原材料石油树脂的价格整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2021 年三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基本相互抵消,使得公司产品成本整体保持相 对稳定。 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呈现先降后升,并存在进一步上涨的可能。若未来 原油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的石油树脂、高聚物、矿物油等主要原材料作为石化产 业的下游产品,在未来也存在持续上涨的可能。由于原材料具有公开、实时的市 场报价,若其价格大幅下跌或形成明显的下跌趋势,虽可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 但下游客户可能由此采用较保守的采购或付款策略,或要求公司降低产品价格, 这将影响到公司的产品销售和货款回收,从而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相反,在原 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若公司无法及时将成本上涨传导至下游,将导致公司毛利 率下降。与此同时,存货价值减损也会影响公司盈利。 (3)新冠疫情导致的运费价格大幅上涨风险 由于新冠疫情导致欧美及东南亚等国家被迫封锁,迫使西方买家转向中国市 场购买商品。自 2020 年 6 月份中国控制住新冠疫情以来,中国的外贸订单迅速 增长。由于西方国家因疫情影响而削减运力,而中国大陆的港口并无足够的集装 箱库存供出口商使用,严重的短缺使得出口商必须额外支付大额费用来立即预订 运输空间,使得单柜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报告期内,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如 下图所示: 1998年1月1日=1000 1998年1月1日=1000 5600 5600 4900 4900 4200 4200 3500 3500 2800 2800 2100 2100 1400 1400 700 700 19-01-31 19-04-30 19-07-31 19-10-31 20-01-31 20-04-30 20-07-31 20-10-31 21-01-31 21-04-30 21-07-31 21-10-31 CCFI:综合指数 CCFI:欧洲航线 CCFI:东南亚航线 CCFI:日本航线 CCFI:波红航线 数据来源:Wind 公司出口以 CIF、CFR、DAP 等模式结算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5.94%、37.45%、39.04%,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1%、 3.49%、7.26%,2021 年占比较高。从绝对数看,2021 年运输费达到 7,646.94 万元,同比 增加 4,575.05 万元,增长幅度达到 148.93%,由于运费的大幅上涨,导致 2021 年在营 业收入同比仍增长的情况下,净利润同比下滑约 30%。目前,海运费价格仍居高不下,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并存在进一步上涨的可能,如果新冠疫情持续,集装箱供应短缺情况没有得到缓解,公司的 物流成本可能会大幅增加,进而侵蚀公司的利润水平,导致公司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 (4)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5.49%、45.26%、49.54%,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虽然公司销售收入主要 集中于金佰利、恒安、佛山啟盛等下游知名的卫生用品厂商,但如果未来公司技 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持续创新能力不足,则可能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 作,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自身出现业绩 下滑甚至经营困难,同样会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5)生产经营场所租赁面临的风险 公司成立之初为了快速进入市场,生产经营场所主要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公 司目前所使用的生产办公用房屋主要系向增城市东方龙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现更 名为广州市东方龙实业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租赁期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公 司暂无自有的生产经营场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过因租赁房产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的情形。公司已取得土地,并将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新建自有经营场所。 但如果公司租赁的经营场所因出租方违约或因其他原因而无法继续租赁,则可能 在短期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卫材热熔胶主要应用于吸收性卫生用品领域,由于产品需要直接接触 人体,下游市场对于产品性能可靠性、质量稳定性、环保性的要求极其严格。一 旦热熔胶出现质量问题,如失粘、老化、渗油等,制成的整批次卫生用品就会报 废,给客户造成极大的损失,还会进一步损害客户的市场声誉。因此,下游客户, 尤其是知名客户对卫材热熔胶的产品质量极为重视。如未来公司出现产品重大质 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的情形,则可能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损害,并导致公司出现 重大的赔付损失,甚至可能出现重大客户流失的风险。 (7)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5,842.16 万元、87,850.38 万元和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105,290.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000.32 万元、7,964.06 万元和 5,477.30 万元。2021 年,在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仍持续增长的 情况下,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约 30%。 如未来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导致出口运力紧张的情况未能缓解或进一步加剧、 原材料价格上涨,发行人也未能通过提高销售价格等手段转嫁成本,以及公司成 长性放缓,则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出现进一步下滑的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 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8)关联交易及公司个别人员从事商业行为引致的风险 公司持股 13.24%的股东富丰泓锦的实际控制人郭强,同时亦是公司前五大 供应商鲁华泓锦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向鲁华泓锦采购高聚物及石油树 脂,采购金额分别为 5,865.48 万元、6,190.18 万元及 5,947.87 万元,占同期营业 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97%、8.83%及 7.13%。 此外,发行人股东刘青生、逄万有、曾青、肖建青等人报告期内曾与发行人 部分客户公司主要人员存在与发行人业务不相关的商品购销、合伙投资、借贷等 商业行为相关的资金往来。 若未来,关联方利用其股东地位影响关联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或公司前述相 关人员利用其在发行人处的信息优势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商业行为,都将可能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技术风险 (1)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 卫材热熔胶的应用性很强,不同国家的消费者习惯、监管要求不同,不同客 户或者同一客户在不同国家,其产品设计、基材、工艺设备、性能标准要求等也 不同,公司需要针对性地定制化开发相应的产品配方。公司目前的产品配方多达 160 多种。同时,由于卫生用品市场的需求变化很快,相应地,卫材热熔胶产品 的产品配方也在不断变化,其配方和工艺朝着性能更加优异、成本更有优势的方 向持续创新发展。因此,客户更注重的是公司的配方创新和开发能力,而不是单 一的产品配方,单一配方的泄密对公司影响不大,稳定且具有创新研发实力的技 术团队则是保证公司可以持续开发出新的配方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带动 公司产品创新,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核心要素。技术团队的稳定与壮大关系到公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司能否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和未来发展潜力。如果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出 现流失,可能对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也会削弱公司的持续开发能 力,同时也可能出现因人员流动导致的技术失密事件,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3、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2 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有效期均为三年,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 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09%、11.31%、13.77%。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需重新认定,如果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使得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则公司的所 得税费用将会上升,发行人的税后净利率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出口的热熔胶产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公司以一般贸易出口的热熔 胶产品,增值税适用“免、抵、退”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国家多次变动出口退税 率,目前公司热熔胶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 13%,如果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下降, 将会提高公司营业成本,降低盈利水平。 (2)主要进口国政策变化风险 目前,欧美等各主要进口国对热熔胶产品进口贸易设置的障碍主要是一些技 术性壁垒,一般表现为需要符合不同国家不同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如美国将女性 卫生用品列为医疗器械品类进行管理,相应的热熔胶配方也需要根据相关的法规 要求进行定制;欧洲各国亦有自身不同的规范要求;而在国内,则属于一般日用 品管理。针对不同的监管要求,公司需要开发相应的定制化配方。如果主要进口 国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需求。因此,公司面临着 一定的进口国政策变化风险。 4、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国外部分占比分别为 34.33%、35.96%、 38.09%,出口中国港澳台部分合计占比分别为 1.63%、1.52%、0.98%,外销比例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有所上升。公司外销主要采用欧元、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 定影响。汇率上涨的情况下,一方面,会产生期末外币折算汇兑损失,另一方面, 在外币售价不变的情况下,也会导致人民币售价下跌,毛利率下降。报告期内, 公司的汇兑损益分别为-111.22 万元、203.13 万元、836.09 万元,外销业务的毛 利率分别为 27.06%、23.84%、22.61%,2021 年由于汇率的大幅上涨,外销业务 的毛利率有所下滑。近年来,由于全球经济大幅波动,人民币对国际主要货币汇 率尤其是美元、欧元汇率波动剧烈,公司面临较大的汇率变动风险。随着外销比 例的提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还会进一步提升。 (2)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体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3,491.71 万元,与公司经营规模基本匹配。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保持在较高水平,总体来看,公司应收账 款风险控制在可控水平。但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 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排除因此引致的 到期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风险。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热熔胶产品的生产能力将由目 前的 8 万吨/年大幅提升至 18.1 万吨/年。若市场环境出现超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化, 或者公司未能成功实施新增产品的市场推广,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受阻,公 司存在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的风险。 其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公司目前的折旧摊销政策计 算,公司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最大值为 2,356.84 万元。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不能按照原定计划实现预期经济效益,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2)境外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在波兰实施,若项目所 在地国家发生政局动荡、贸易摩擦、经济危机、外汇汇率巨幅波动、战争、武装 冲突以及政治、军事或外交关系紧张等突发性事件,将影响到公司境外募投项目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的顺利实施,若发生上述极端不利情况,公司将不得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可能导致境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2,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其中:发行新股数 2,0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 量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数量 发行后总股本 8,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52.69 元 80.65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1 年度经审计 发行市盈率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92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计算) 16.47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以及本次发行募集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0.87 元(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发行前每股收益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0.65 元(按照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发行后每股收益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20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发行方式 方式 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境 发行对象 内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 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的基本情况 国泰君安指定许一忠、肖峥祥作为聚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会计学硕士,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十余年投行从业经验。主持或参与了天广消防、纳川 股份、星网锐捷、中际装备、美思德、延江股份、迈得医疗、福建高速、利欧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股份、新界泵业等 IPO 项目或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肖峥祥: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非执 业注册会计师,曾参与正裕工业、延江股份、松霖科技等项目的 IPO 上市业务, 正裕工业的再融资工作,以及厦华电子、建研集团的股权收购财务顾问项目, 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负责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洪如明: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博士,拥 有十多年投行从业经验。先后负责或参与了国脉科技、星网锐捷、纳川股份、 正裕工业、美思德、延江股份、松霖科技等项目的 IPO 上市,以及福建高速、 海利得、纳川股份、正裕工业等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其他参与本次聚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 黄仕宇、李衍琪。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 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拥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一般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保荐机 构组织编制了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并据 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保荐的逐项承诺 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 根据《保荐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经查验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会议资料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发行人就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履行了以下决策程序: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董事会决议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行人应出席 会议董事共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关于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议案,形成《董事会决议》,并决议将相关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5、《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6、《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审议<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及 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向境外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关于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行人应 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名,实际出席情况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 15 名,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发行人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100%。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如下关于本次发行与上市的议案: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5、《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6、《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审议<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及 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注册办法》、《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 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说明及核查 根据《注册办法》、《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就发行人符合创业 板定位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范围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2017)标准,公司行业属于“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中 的“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不属于创业板行业负面清单,具体情况 如下: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行业分类 是否归属 1.农林牧渔业 否 2.采矿业 否 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否 4.纺织业 否 5.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否 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否 7.建筑业 否 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否 9.住宿和餐饮业 否 10.金融业 否 11.房地产业 否 1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否 (二)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规定 根据《注册办法》第三条规定,保荐机构就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依据 说明如下: 1、发行人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发行人专注于卫材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下游市场为吸收性卫生用 品市场,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前景。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公司市场份额 的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分别为 75,883.34 万元、87,905.47 万元及 105,379.78 万元,报告期的年均 复合增长率为 17.84%,业务发展呈现良好的成长性。 2、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发行人创新特征主要体现在技术先进性。中国的石化行业发展迅速,产业 链齐全且在不断完善成熟;中国的卫生用品市场也是需求变化最快的市场。公 司凭借这一产业链优势,密切跟踪行业及其上下游的技术动向和需求变化,以 最快的速度将最新的原材料导入配方,在提高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 实现了产品技术和生产工艺多方面的创新,在市场上保持了持续的配方开发优 势。公司深耕于卫材热熔胶领域,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等特 点,于 2021 年通过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审核认定。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在产品技术开发方面,主要分为传统产品类和创新产品类两大类。传统产 品类开发,公司能够做到新原材料的快速导入、配方优化以及目标客户的定制 化服务,注重产品品质稳定,提供完善的产品性能。创新产品类开发,公司积 极探索,主要分为四个形式:(1)与客户的共同开发,开发适应不同地区与国 家的各类产品技术,主要体现在新应用、新需求的开发;(2)与上游原材料供 应商进行原材料定制化开发,开发一些高性能的原材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低 价高效的国内供应链,在性能上具有低气味、低 VOC、高粘力等特点,力争替 代欧美日进口原料;(3)进行一些基础的前沿性开发;(4)与基材供应商、包 膜供应商共同开发新的胶种以适应新的基材。 在生产工艺方面,主要体现在生产设备自动化技术的运用上,与上游设备 供应商进行生产自动化定制化开发,在自动投料、包装等环节实现自动化创新。 公司自主开发了一系列生产管理软件系统,包括热熔胶流变仪控制系统软件 V1.0、全伺服高速多功能热熔胶涂布线控制软件 V1.0 等 19 项软件著作权,并 自主设计了热熔胶专用反应釜这一关键生产设备,解决了通用化工反应釜用于 生产热熔胶大量存在的问题,改进了热熔胶的加热系统,实现了热熔胶生产控 制的自动化和高精度,解决了热熔胶生产中的缺陷,提升了产品质量。 3、发行人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专注于卫材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从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和工 艺创新三个方面加速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科技创新方面,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34 人,专业涵盖有机化学、分析化 学、高分子化工、化学工程等领域。公司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热 熔胶及相关产品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自主开展卫材热熔胶的研究开 发,不断实现技术突破。公司多次获得包括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广州市创 新标杆企业、广州市“未来独角兽”创新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等多项创新荣誉。 产品创新方面,公司紧跟市场趋势,进行产品性能的持续改进、新原材料 的快速导入配方和新品种的不断开发,满足下游高端客户的市场需求,在实现 进口替代的同时也将产品远销海外,获得了海外市场的认可。 工艺创新方面,公司通过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一整套科学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的自动化生产工艺体系,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综上,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的说明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符合《注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 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一)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项的规定 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详见本上市保荐书“第三节/二/(二)发行人符合《注册办法》第三条规定”。 2、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经查验发行人工商档案,查验发行人改制设立有关文件,发行人前身聚胶 有限设立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表明发行人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人现行财务状况表明发行人不存在被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的情形。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符合《注册办法》 第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 范。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2〕7-67 号《审计报告》并经本保荐机 构核查,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天 健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款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 效果,并由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审〔2022〕7-68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 合《注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4、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本保荐机构深入了解发行 人的商业模式,查阅了发行人主要合同,实地走访了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发 行人主要职能部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发行人的组织结构、业 务流程和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 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 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 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 《公司章程》、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记录,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 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访谈了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最近 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 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注 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本保荐机构查阅了 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查了发行人的征 信报告并函证了相关银行;结合网络查询以及对当事人的访谈,核查是否存在 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获取诉讼相关材料,核查其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研究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确认发行人不存在主 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 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 利影响的事项,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5、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查阅了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国 家产业政策,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发行人主要从事卫材热熔胶的 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款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公告,对发行人控股股东进行了 访谈,取得了发行人关于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 件,并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最近三年一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注 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公告,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取得了相关人员的调查表,并进行了网络检索,确认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一期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6,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 2,000 万 股,发行人本次发行后总股份 8,000 万股。 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三)项的规定 经核查,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 6,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之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的规定。 (四)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四)项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67 号),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7,394.90 万元、5,226.70 万元,两 年累计净利润为 12,621.59 万元。因此,发行人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的具体上市 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1.2 条之“(一)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五)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五)项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 件。国泰君安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第四节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安排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完成持续 督导工作,具体如下: 事项 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 (一)持续督导事项 完整会计年度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主要股东、 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 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 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 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 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2)与发行人建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 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 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 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 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度》等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 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易的信息披露制度;(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 联交易发表意见 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3)如发行人拟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 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中国 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外担保行为的相关规定 意见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露 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 文件 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 息披 券交易 所提交的其他文 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 件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保荐机构应在持续督导期内,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 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有 关 构 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事宜,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双 方签 职责 的其他主要约定 订《持续督导协议》另行确定 (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向保 荐机构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工作便利,及时向保荐机构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 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 机 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 准确和完整;(2)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与上市提供专业服务的 各 保荐职 责 中介机构将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并提 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四)其他安排 无 (以下无正文) 3-1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洪如明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 肖峥祥 内核负责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刘益勇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 李俊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