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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胶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2022-09-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胶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担
任聚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聚胶股份的实际情况,国泰君安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并对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开展了
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并结合上市公司违规案例对法律法规及各业务规则进
行讲解。
    2022 年 9 月 5 日,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聚胶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特向贵
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2 年 9 月 5 日;
    (二)培训地点:网络会议接入,部分培训对象在聚胶股份会议室参加;
    (三)培训方式:视频授课,培训对象通过网络会议软件接入;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肖峥祥;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上市公司违规案例,重点就与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承诺履行、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进行了讲解。
    二、培训效果
    对于本次培训,公司及培训对象给予了积极配合,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顺
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
重要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层次
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利于聚胶股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               肖峥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