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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胶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为了确保公司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提前 5 日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委托出席董事 0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包括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
计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后期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4,881.75 万元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募投项
目“卫材热熔胶产品波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增加投资,项目总投资由 16,630.44
万元调整为 21,512.19 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
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了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6,6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3.71%。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400 万元,占超
募资金总额的 29.91%,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了缩短公司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
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等具备
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累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该事项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
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进行合理估计,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 2023 年拟与关联方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
公司发生采购材料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 亿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
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