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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胶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胶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一忠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肖峥祥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9 月 5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承诺履行、股份变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2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是         不适用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10、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承担租赁瑕疵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承担补缴义务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承担股权代持损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不适用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                     肖峥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