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水电:涉及诉讼公告2019-01-19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9-003 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处于终审判决阶段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7 月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诉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朝阳支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进行了一审判决,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被告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
判决,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
情况及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2015 年 3 月 19
日、2016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2015-004 号、
2015-007 号、2016-025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
书》【(2016)川 01 民终 8493 号)】,对此案终审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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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9-003 号
驳回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案
件受理费 1,516,265 元,由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
判决为终身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天威四川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正在破产清算中,本判决生效
后,相关被告将不再具有债权优先受偿权,因此将提高公司作为破产
债权人的相关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川
01民终8493号)】。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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