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9-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信通”、“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国网信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向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95 号)核准,国网信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向 12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88,048,293 股,发行价格为 16.82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0,972,288.2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473,866.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3,498,421.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17105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金公司、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上市公司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北京中电飞华通
云网基础平台光纤骨干网建设项目 27,332.05 27,332.05
信有限公司
安徽继远软件有
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项目 15,049.81 15,049.81
限公司
北京中电普华信
互联网+电力营销平台建设项目 61,438.45 61,438.45
息技术有限公司
相关项目总投资金额 103,820.31 103,820.3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6,224.49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
8,052.43
费用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计 148,097.23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时间与
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
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且投入使用前,部分募投项
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2020 年 9 月 18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906.04 万元。2020 年 9 月 2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审核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BJA17130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置换金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金金额 入金额 额
云网基础平台软硬件系统建
继远软件 15,049.81 1,918.55 1,918.55
设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
8,052.43 1,987.49 1,987.49
介机构费用
合计 3,906.04 3,906.04
四、会计师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0BJA171304),
认为:国网信通编制的《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网信通截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
月。
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国网信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