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再审结果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1-006 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再审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裁定阶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
人)
涉案的金额:6,620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
法院”)对公司持股 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家湾公司”)
诉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能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源集团”)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二审判决。被告汇源能源公司、
汇源集团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
况及一审、二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10 月 20
日、2020 年 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12-011 号、2018-040 号、
2019-088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再审裁定情况
近日,杨家湾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
证券代码:600131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公告编号:2021-006 号
民申 2273 号】,对此案再审申请裁定如下:
驳回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杨家湾公司已在诉讼审理阶段,对被告相关资产申请了保全措施。下一步
公司及杨家湾公司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判决结果,积极推进执行。公司
将及时披露该诉讼的后续执行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 2273 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