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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2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正常的业务和行业特点,定价机制根据市场公允原则进行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

将《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关联交易

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委托贷款的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

将《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

议》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规定,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

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公司关于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

处置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各项可

能的风险,并制定了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

制和化解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我们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

《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

计任务。我们同意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李晓慧、鲁   篱、ZHANG DONGHUI(张东辉)、刘利剑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