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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9-10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5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8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3.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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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二次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7.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两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2年9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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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并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

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9.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

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超过 168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835 万股。结合公司

实际公示结果,将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 168 人”调整为“167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835 万股”调整为“825 万股”。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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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计划公告时总股
                           数量(万股)     票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王 奔   公司总经理             10             1.212%           0.0084%
闫 斌   公司副总经理          9.7             1.176%           0.0081%
欧阳红  公司副总经理           10             1.212%           0.0084%
张 捷   公司副总经理           10             1.212%           0.0084%
        公司副总经理、
孙 辉                         10              1.212%          0.0084%
        总会计师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75.30           93.976%          0.6486%
      (162 人)
         合计               825.00             100%            0.69%

    2.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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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195,394,54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3,217,072.48 元(含税)。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

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42-0.17=9.25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上述两项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事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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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

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

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

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不符

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法律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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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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