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9-10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2-05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8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3.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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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4.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修订情况分别发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公司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激励对象调整情况,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二次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7.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两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2年9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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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并于202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
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9.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分别发
表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不超过 168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835 万股。结合公司
实际公示结果,将激励对象人数由“不超过 168 人”调整为“167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835 万股”调整为“825 万股”。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如下:
占本次股权激励
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计划公告时总股
数量(万股) 票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王 奔 公司总经理 10 1.212% 0.0084%
闫 斌 公司副总经理 9.7 1.176% 0.0081%
欧阳红 公司副总经理 10 1.212% 0.0084%
张 捷 公司副总经理 10 1.212% 0.0084%
公司副总经理、
孙 辉 10 1.212% 0.0084%
总会计师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775.30 93.976% 0.6486%
(162 人)
合计 825.00 100% 0.69%
2.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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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195,394,54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3,217,072.48 元(含税)。
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
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14 日。
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42-0.17=9.25 元/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上述两项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事项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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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
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
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
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不符
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法律意见
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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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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