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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家化:上海家化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08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22-048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2022 年 8 月 19 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
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
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通过公司官网公示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 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
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书面或邮件方式的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含控股
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