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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机汽车:拟收购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2018-11-29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 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
摘       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9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 9
      二、        评估目的 ............................................................................................................. 17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7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42
      五、        评估基准日 ......................................................................................................... 42
      六、        评估依据 ............................................................................................................. 42
      七、        评估方法 ............................................................................................................. 46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55
      九、        评估假设 ............................................................................................................. 58
      十、        评估结论 ............................................................................................................. 59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61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66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67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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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
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
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
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
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
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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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
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
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
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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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8)第 BJV1021 号


                                       摘     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中国机械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汽工程股权行为提供价值
参考。
     评估对象:中汽工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中汽工程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92,691.29 万元,总负
债账面价值为 352,824.96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39,866.33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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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10,529.70 万元,增值额为
170,663.37 万元,增值率为 122.02%。。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
     重大特别事项:
     1. 截止评估报告日,本次被评估单位及下属各子公司房屋建筑物办理
权证情况统计如下表:
            项目          面积(平方米)    对应账面净值(元)   对应评估净值(元)
    有证面积                382,322.98        835,345,414.34       1,019,499,573.46
    需尽快办证面积            2,778.53         4,782,323.76          7,552,707.00
    瑕疵无法办证面积          3,510.30         7,481,390.67          8,235,804.35
            合计            388,611.81        847,609,128.77       1,035,288,084.81
            占比
    有证面积                  98.38%             98.55%                98.47%
    需尽快办证面积             0.71%              0.56%                 0.73%
    瑕疵无法办证面积           0.90%              0.88%                 0.80%



     2.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有如下质押事项:
     根据中汽工程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编号:
国机财信质字 2017 第 019 号),中汽工程为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与国机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国机财信贷字 2017 第 197
号)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为存单,主债权金额为 24,144,343.00 元,
存单金额为 24,144,343.00 元。担保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
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根据中汽工程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编号:
国机财信质字 2017 第 020 号),中汽工程为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国机财信贷
字 2016 第 142 号)及相关补充协议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为存单,主债
权金额为 42,000,000.00 元,存单金额为 42,000,000.00 元。担保范围包
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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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3.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长期投资单位有如下未决诉讼。
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中国收获机械总公司、四院等七
     机械工                                   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新疆(联
              中收股份债
     业第四                                   合)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
              权人追收发
1    设计研                被告   29,910.16   产出资,其中 3 宗土地未足额缴    一审尚未开庭
              起人未缴出
     究院有                                   纳出资款并过户至新成立中收
              资案
     限公司                                   股份名下,债权人要求出资人补
                                              缴出资、四院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新弘大开发住宅小区,四院
                                              承担设计。后小区部分房屋倾斜
     机械工                                   率超标,上海新弘大将勘察、设     重审二审于 2018 年 8
     业第四   上海新弘大                      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一并起诉,   月审结。二审终审判决
2    设计研   诉房屋质量   被告               要求连带赔偿。                   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
                                   1,691.00
     究院有   侵权纠纷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撤销一     赔偿责任,四院无责
     限公司                                   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     任。
                                              决施工和监理承担侵权赔偿,上
                                              海新弘大、施工单位提起上诉。
                                                                               2018 年 8 月底双方达
     中汽工
              北京怀建混                                                       成和解,法院作出裁
     程及北                                   原告起诉追要欠付混凝土工程
3             凝土买卖合   被告    1,246.54                                    定,中汽工程需支付
     京分公                                   款 1246.54 万元。
              同纠纷案                                                         1366.541 万元,尚未执
     司
                                                                               行完毕。
     机械工                                   河南六建承建四院项目,施工中
                                                                               一审判决四院支付 425
     业第四                                   有增项、有减项,项目完工后就
              河南六建诉                                                       万元及利息,二审撤销
4    设计研                被告     665.00    结算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河南六
              工程款纠纷                                                       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究院有                                   建遂提起诉讼,请求四院支付
                                                                               现重审一审审理中。
     限公司                                   615 万元欠款及违约金 50 万元。
                                                                               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
                                              四院总承包项目中,安徽春城为
     机械工                                                                    求,2018 年 7 月 31 日
                                              分包商,工程已投入使用,因安
     业第四                                                                    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四
              安徽春城诉                      徽春城竣工资料不完整,四院尚
5    设计研                被告   658.9141                                     院向原告支付欠款
              工程款纠纷                      欠 522.948 万元分包工程款未
     究院有                                                                    522.948 万元及相应利
                                              付,原告请求四院支付欠付工程
     限公司                                                                    息。目前四院正在申请
                                              款及利息共计 658.9141 万元。
                                                                               再审。
     机械工                                   河南九润开发住宅小区,四院承
     业第四   张书明诉配                      担设计。开发商与实际施工人发
6    设计研   合验收加盖   被告     不涉及    生纠纷,项目尚未办理竣工手       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究院有   公章纠纷                        续。现实际施工人要求相关各方
     限公司                                   为其竣工资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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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本案目前未进入诉讼
                                                                              程序,四院提出设备存
                                                                              在质量问题,北京潘邦
                                                                              应赔偿四院损失,破产
     机械工
                             非                四院采购北京潘邦的若干设备, 管理人与四院已达成
     业第四     北京潘邦破
                             诉,              尚有 88.2 万元设备款未付。现 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
7    设计研     产财产催收              88.2
                             债务              北京潘邦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 定,抵销 46.83 万元后,
     究院有     案
                             人                理人要求四院支付该 88.2 万元。 四院支付 41.37 万元彻
     限公司
                                                                              底终结此事。目前破产
                                                                              管理人尚未按合同开
                                                                              具发票,故四院尚未实
                                                                              际付款。
                                                                              调解结案,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2018 年
                                               原新兴福田的项目中,部分由张
                                                                              6 月作出调解书。中汽
                                               树斌、金玉生实际施工。由于建
                张树斌金玉                                                    工程在欠付分包人的
     中汽工                                    设单位未足额付款,新兴福田亦
8               生诉工程款   被告   209.3244                                  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
     程                                        未向实际施工人足额付款。现实
                纠纷                                                          付款。2018 年 6 月和 9
                                               际施工人起诉要求付款共计
                                                                              月,中汽工程向张树斌
                                               209.3244 万元。
                                                                              合计支付 116.50 万元。
                                                                              已结案。
     机械工     檀香园住户
                                               原告要求对楼下地下室供暖设
     业第四     王晓燕、程
                                               备采取有效地隔声降噪措施,赔
9    设计研     木森、原小   被告       9.00                                    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偿入住以来由于噪声造成的精
     究院有     雷诉噪声侵
                                               神损害抚慰金。
     限公司     权案
     中汽昌                                    昌兴公司委托鑫翰公司加工一       目前正在异议审查中。
     兴(洛                                    批价值 300 万元的工件,鑫翰公    经协调执行法院,昌兴
                             案外
     阳)机电   对肖玉明执                     司转委托永杰公司,永杰公司因     公司已将全部涉案工
10                           异议     300.00
     设备工     行异议案                       与肖玉明纠纷被申请执行,昌兴     件取回。目前正等待法
                             人
     程有限                                    公司工件无法取回,遂提出异       院就异议申请做出相
     公司                                      议。                             关裁定。
     中汽建
                                                                                已完结,以物抵债全部
11   工(检     检测费纠纷   原告    28.7348   对方未付检测费
                                                                                收回
     测)公司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未支付温州华鸿汽车销
     温州中
                                               售服务有限公司租金。
     汽和鸿                                                                     尚未执行完毕,对方申
                                               二审审理完毕,判决温州中汽和
     汽车销     租赁合同纠                                                      请法院执行,温州中汽
12                           被告    223.471   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返还
     售服务     纷                                                              和鸿因此被列为失信
                                               房屋建筑物并腾空,支付 72.98
     有限公                                                                     被执行人。
                                               万元,并支付占有使用费(自
     司
                                               2016 年 1 月至实际腾空之日止,
                                               按月租金 12.49 万元计算)。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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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望城长                                   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司与望城长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电重型                                   电一直保持着“单向器”系列产      (2013)望民初字第
              买卖合同纠
13   起动机                被告   202.6429    品的买卖关系,自 2007 年起因     1523 号,法院下达执行
              纷
     有限公                                   望城长电经营及资金状况困难       通知书(2014)望执字
     司                                       拖欠其货款 2026429.17 元。        第 185 号,尚未执行
     望城长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盈通碳制品
     电重型                                                                     (2012)望民初字第
              买卖合同纠                      有限公司与望城长电是有多年
14   起动机                被告    31.4372                                     597 号,法院下达执行
              纷                              往来的业务单位,拖欠原告货款
     有限公                                                                    通知书(2013)望执字
                                              314372.25 元。
     司                                                                         第 130 号,尚未执行
     望城长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电重型                                   因生产经营需要原告陆续向被        (2012)望民初字第
              买卖合同纠
15   起动机                被告     3.9902    告出售包装纸箱。拖欠原告货款     104 号,法院下达执行
              纷
     有限公                                   39902.85 元。                    通知书(2013)望执字
     司                                                                         第 549 号,尚未执行
                                              Finoba 起 诉 对 方 Padelttherm
     德国
                                  482.09 万   GmbH 赔偿 5374396.94 欧元,
16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诉讼中
                                      欧元    经协商目前已降 4820855.88 欧
     公司
                                              元
     德国                                     ISS Industrie Sortier Service
                                   10.12 万                                    和解失败,需要根据评
17   Finoba   工资纠纷     被告               GmbH 公司起诉 Finoba 工资纠
                                      欧元                                     估证明确定赔偿金额
     公司                                     纷 101832.42 欧元
     德国                                     Finoba 起 诉 Tewes und Tripp
18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2 万欧元    Fertigbau GmbH & Co. KG 公       诉讼中
     公司                                     司履约赔偿 20616.75 欧元
     德国                                     Finoba 起 诉 BPR-Engineering
                                  102 万欧
19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GmbH 公司履约赔偿 1020000 欧     诉讼中
                                        元
     公司                                     元
     德国                                     BPR-Engineering GmbH 公司起
                                   10.77 万
20   Finoba   劳务纠纷     被告               诉 Finoba 支 付 劳 务 费 用      诉讼中
                                      欧元
     公司                                     107727.61 欧元
     德国                                     Finoba 诉讼 Rege Motorenteile
                                   14.62 万
21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GmbH 公司设备交付不符合质        诉讼中
                                      欧元
     公司                                     量要求 146157.98 欧元



     上述诉讼中,机械四院与河南六建的工程款纠纷,企业参考律师意见根
据实际情况,确认了 255 万元预计负债,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其他诉讼,诉讼结果的不确定很大,本次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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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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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8)第 BJV1021 号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贵公司的
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国机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中汽工程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委托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中汽工程
     (一) 委托人简介
     委托人之一:
     企业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任洪斌
     注册资本:26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 年 05 月 21 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9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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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
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
生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
业出国(境)参、办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80343
     委托人之二:
     企业名称: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有权
     注册资本:102973.6837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03 月 26 日
     住所: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 2 号 2-1605
     经营范围:汽车(小轿车除外)及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
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仓储(危险品及
易制毒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12875155R
     (二) 被评估单位简介
     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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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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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2 年 12 月 01 日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591 号
     经营范围: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和监理;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服务;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备设
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产品及零部件的研发
试验和生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
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城市规划及市政公用
设计;工程机械修理和租赁;图文设计;展览服务;机器人、智能制造的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企业孵化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器人、
智能制造装备的批发和零售;餐饮服务;会议服务;房屋租赁。(以上范围
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80325964K
     2、 历史沿革及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
     中汽工程成立于 1982 年,原为中国电工设备电动工具公司,隶属于中
国电工设备总公司。2005 年 9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简称“国
机集团”)《关于将中国电工设备电动工具公司上划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
团公司子公司管理的通知》(国机资[2005]354 号),中国电工设备电动工
具公司更名为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下属三级
企业上划为直属全资二级企业,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电工设备电动工具公司、机械
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等企业实施资产重组的
决定》(国机资[2005]381 号),将国机集团所属的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
究院和机械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划归中汽工程,作为全资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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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8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文件国机财[2006]462 号《关
于将市场开拓基金及科技发展基金转为对你企业的投资的通知》,中国汽
车工业工程公司将已收到的市场开拓基金及科技发展基金 40 万元转为实收
资本;2006 年 12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文件国机财[2006]622 号
《关于将集团拨付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的市场开拓基金 20 万元转为对你企业
的投资的通知》,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将已收到的市场开拓基金 20 万元
转为实收资本,上述行为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08 年根据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公司文件国机财会函[2008]95 号,将集团拨付的科技发展基金 180
万转为实收资本,2009 年根据国机财会函[2010]006 号将集团拨付的科技
发展基金 150 万转为实收资本。
     2013 年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启动第二批所属
企业改制工作的通知》(国机资[2010]106 号),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由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机集团下发的《关于中国汽
车工业工程公司及部分下属子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国机改【2013】
552 号)文件,国机集团以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公司评估后的净资产对中国汽
车工业工程公司出资,经改制后中汽工程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51,000 万元。
     2014 年 8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2014】375 号
《国机集团关于利用 2014 年中央国有资本预算(拨款)对中汽工程增资的
通知》文件,对中汽工程增资 24,000 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中汽工程的
注册资本变更为 75,000 万元。相关的工商变更已于 2014 年 8 月完成。
     2014 年 10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2014】448 号
《国机集团关于同意中汽工程将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1,728 万元转增国
有法人资本的批复》文件,同意中汽工程将 201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1,728
万元转增资本。转增后,中汽工程注册资本由 75,000 万元增加至 7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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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相关的工商变更已于 2014 年 10 月完成。
        2014 年 10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2014】461 号
《国机集团关于对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文件,同意对
中汽工程追加投资 52,814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43,272 万元,增加
资本公积 9,542 万元。增资完成后,中汽工程注册资本由 76,728 万元增加
至 120,000 万元。相关的工商变更已于 2014 年 12 月完成。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00.00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业务是提供汽车工厂建设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
工、试运行)的全生产链一体化系统服务及项目管理,以及工程咨询、设
计(包含民用设计)等服务。EPC 总承包是被评估单位的核心业务,业务涵
盖了整车制造、零部件、涂装、铸造等行业。
        3、    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评估基准日
货币资金                              120,833.79     139,417.70             168,746.70      137,045.07
应收票据                               37,448.85      65,852.56              84,049.20      105,499.89
应收账款                              107,154.68     176,354.77             213,375.94      208,482.66
预付账款                               84,464.36      75,554.53             103,159.19      115,882.98
应收利息                                  275.83         649.85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90,855.34      81,366.32              67,643.73       54,678.20
存货                                  257,635.02     217,311.72             289,581.27      311,866.83
其他流动资产                           14,412.98      12,706.03              13,853.92        8,192.49
流动资产合计                          713,080.84     769,213.48             940,409.97      941,648.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753.44       9,753.44               9,753.44        2,269.24
长期股权投资                            1,312.98       2,119.77               1,999.41        1,915.70
固定资产                               62,924.90     114,486.59             131,780.11      133,275.09
在建工程                               12,444.91       3,628.82               2,790.29        1,089.6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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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605.95          466.90             0.00             0.00
无形资产                          18,231.49       21,486.11        22,475.10        21,666.21
商誉                                   0.00          896.99           957.82           949.90
长期待摊费用                         102.76           59.06            25.26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45.76       11,513.75        12,590.64        12,951.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936.85        6,373.18         2,316.31           250.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759.04      170,784.61       184,688.38       174,368.18
资产合计                         835,839.88      939,998.09     1,125,098.34     1,116,016.31
短期借款                          21,963.23       25,313.26        30,138.10        36,015.83
应付票据                          23,988.50       33,218.60        30,154.90        42,189.84
应付账款                         170,004.97      244,662.06       341,834.03       390,465.91
预收账款                         279,451.45      240,499.73       306,309.97       313,931.55
应付职工薪酬                      31,952.71       40,124.70        41,129.86        40,222.88
应付税费                          26,654.05       38,523.64        40,870.46        35,110.59
应付利息                             148.20          374.85           596.19           680.51
其他应付款                        31,379.29       39,260.33        26,031.26        22,709.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77.71        1,718.08         1,546.84         1,480.12
其他流动负债                           0.00          121.06             1.39             0.00
流动负债合计                     586,920.12      663,816.31       818,613.01       882,806.30
长期借款                           3,881.00       24,850.46        36,471.94        35,008.29
长期应付款                         2,069.15          953.78           410.17           800.6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8,495.00        7,380.00         6,382.00         6,233.00
专项应付款                             0.00          175.00           175.00           723.00
预计负债                              81.80        1,433.10         1,725.99         1,940.67
递延收益                          13,737.31       17,150.16        16,515.66        16,381.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37.76        1,582.02         1,326.29         1,266.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102.02       53,524.52        63,007.05        62,353.07
负债合计                         617,022.14      717,340.83       881,620.05       945,159.38
实收资本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资本公积                          42,435.63       42,435.63        47,852.9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709.10       -1,964.96        -1,764.78        -1,749.80
专项储备                             996.68        1,155.23         1,350.22         1,409.42
盈余公积                             995.53        1,974.69         3,903.02             0.00
未分配利润                        54,608.15       62,606.50        72,522.76        46,436.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326.89      226,207.08       243,864.12       166,095.78
少数股东权益                       1,490.86       -3,549.82          -385.83         4,761.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817.75      222,657.26       243,478.29       170,856.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35,839.88      939,998.09     1,125,098.34     1,116,016.31



                                      利润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评估基准日
一、营业收入                      592,246.62      650,363.17      888,287.43       249,627.46
  减:营业成本                    498,540.25      529,687.90      737,646.48       218,069.51
        税金及附加                   7,948.81      10,336.04        6,996.65         1,586.48
      销售费用                       4,444.71        4,221.69       5,882.87         1,494.41
      管理费用                     55,920.72       70,367.00      105,444.66        24,0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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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财务费用                         -4,951.20         -6,496.52        1,891.59             2,464.90
      资产减值损失                     17,306.89         26,840.71        9,165.59              -350.36
  加:投资收益                          2,049.20            421.94           47.45               -83.27
      资产处置收益                             -                 -               -              -116.06
      其他收益                                 -                 -        1,065.29               513.49
二、营业利润                           15,085.64         15,828.29       22,372.34             2,648.89
  加:营业外收入                        1,164.85          2,790.39        3,549.03               109.69
  减:营业外支出                          522.86            936.80          106.95               384.46
三、利润总额                           15,727.63         17,681.88       25,814.43             2,374.12
  减:所得税费用                        1,775.71          4,698.90        7,823.15             1,509.37
四、净利润                             13,951.92         12,982.98       17,991.28               864.75



                                  资产负债表(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评估基准日

货币资金                         7,757.46             22,968.72         32,550.65             31,190.06
应收票据                         6,156.02             18,545.79         26,503.97             25,189.76
应收账款                         9,135.42             12,893.31         83,735.72             63,878.93
预付账款                        10,208.14             20,869.98         40,364.93             47,634.62
应收股利                                   -          14,200.00                    -                  -
其他应收款                      64,644.58             77,804.86         69,189.75             54,129.28
存货                            19,776.95             17,030.06         73,976.13         122,512.60
其他流动资产                           55.43             179.62                81.19               1.13
流动资产合计                   117,733.99            184,492.34        326,402.35         344,536.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84.21              9,484.21          9,484.21              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60,605.04             63,614.40         82,730.03             81,730.06
固定资产                        36,285.14             42,756.98         45,245.30             52,160.16
在建工程                         6,510.93              2,393.54          3,148.92                     -
无形资产                         7,982.32             11,377.97         10,995.34             10,899.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3.34              1,015.10          1,261.16              1,214.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00.54              2,798.42          2,316.31               150.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2,341.50            133,440.61        155,181.26         148,154.90
资产合计                       240,075.49            317,932.94        481,583.61         492,691.29
短期借款                        10,000.00                        -                 -                  -
应付票据                           193.05                    82.52                 -                  -
应付账款                        16,114.42             29,939.85        112,688.75         144,477.76
预收账款                        20,365.71             67,710.82         91,432.85             59,551.23
应付职工薪酬                    16,916.38             24,515.18         25,791.92             25,721.51
应付税费                         3,626.01              6,362.68         14,510.81             14,584.46
应付股利                                   -                     -                 -                  -
其他应付款                      48,898.15             65,495.39         78,996.38         107,019.41
                                       54.00                 54.00             54.00             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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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其他流动负债                            -                  121.06               1.39                   -
流动负债合计                   116,167.71               194,281.51        323,476.10       351,398.36
长期应付款                        503.00                   475.00            446.00              462.00
递延收益                          579.34                   230.00            230.00              254.1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46.97                  897.41            747.84              710.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29.31                 1,602.41          1,423.84            1,426.60
负债合计                       118,297.02               195,883.91        324,899.94       352,824.96
实收资本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资本公积                        23,302.83                23,302.83         46,583.56           20,827.89
其他综合收益                       -57.18                   -60.42           -176.15             -266.79
盈余公积                          995.53                  1,961.27          2,910.45            2,910.45
未分配利润                     -22,462.71               -23,154.66        -12,634.20           -3,605.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778.47               122,049.03        156,683.67       139,866.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0,075.49               317,932.94        481,583.61       492,691.29



                                    利润表(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评估基准日
一、营业收入                                85,180.35        167,832.33     363,646.82     125,860.43
  减:营业成本                              64,707.07        146,104.17     313,990.17     108,244.51
      税金及附加                               525.32            947.03       2,129.40         371.14
      销售费用                                 468.78            644.55         762.46         184.37
      管理费用                              20,907.76         31,244.41      43,389.18       8,289.82
      财务费用                              -1,211.75         -2,164.74      -1,323.17         171.73
      资产减值损失                             680.42          2,595.06       3,188.42        -279.87
  加:投资收益                                 526.12         19,477.02      17,917.57       1,416.29
      其他收益                                      -                 -            200         153.61
二、营业利润                                  -371.14          7,938.88      19,627.94      10,448.63
  加:营业外收入                               449.68          1,133.01          68.39           3.53
  减:营业外支出                                44.11             13.61              -          47.18
三、利润总额                                    34.44          9,058.28      19,696.33      10,404.98
  减:所得税费用                               -99.69           -733.32         412.97       1,376.00
四、净利润                                     134.13          9,791.60      19,283.36       9,028.98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被评估单位均为委托人中国机械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四)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者使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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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用。


二、评估目的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汽工
程股权,需要对中汽工程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股权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决议通过(2018 年 4 月 20 日)。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中汽工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范围是中汽工程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 492,691.2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44,536.39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81,730.06 万元,

固定资产 52,160.16 万元,无形资产 10,899.68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4.27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74 万元;负债总额 352,824.96 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 351,398.36 万元,长期负债 1,426.6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9,866.33 万元。详细见下表:
                                  2018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311,900,645.20           应付账款            1,444,777,591.84
             应收票据            251,897,619.55           预收账款              595,512,257.24
             应收账款            638,789,283.71       应付职工薪酬              257,215,085.33
             预付账款            476,346,217.63           应付税费              145,844,633.80
           其他应收款            541,292,827.34         其他应付款            1,070,194,072.60
               存货            1,225,126,008.58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44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1,282.77
         流动资产合计          3,445,363,884.78      流动负债合计             3,513,983,640.81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4,6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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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           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817,300,554.02                 递延收益                      2,541,500.00
            固定资产                 521,601,606.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104,473.01
            无形资产                 108,996,813.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265,97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42,714.17                 负债合计                  3,528,249,613.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7,351.18               股东权益: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81,549,039.95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208,278,910.93
                                                                  其他综合收益                   -2,667,916.70
                                                                    盈余公积                     39,030,213.67
                                                                  未分配利润                    -45,977,896.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98,663,310.91
          资 产 总 计              4,926,912,924.7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4,926,912,924.73


       以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
致,其账面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被评估单位前三年及评估基准
日的财务报表出具了报告编号为“天健审〔2018〕1-726 号”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一) 长期投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持股比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备注
                                                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德国公司                        100      16,025,784.00    16,025,784.00
  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南非公司                        100       1,312,540.00     1,312,540.00
  3    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51       2,040,000.00     2,040,000.00
  4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11,145,639.34    35,337,014.13
  5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59,309,823.78   425,305,181.41
  6    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00      10,000,000.00    47,926,789.95
  7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51       3,060,000.00     7,497,303.78
  8    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                           69.77     90,000,000.00    90,000,000.00
  9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3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    中汽工业(珠海)有限公司                         35       9,800,000.00     8,619,130.88
 11    国机(珠海)机器人科技园有限公司               11.11     10,000,000.00     9,142,748.58
 12    国机亿龙(佛山)节能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33.8      1,690,000.00     1,395,392.70
 13    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70                       25,706,572.37     无偿划转
 14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                                         无偿划转
 15    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                      136,992,096.22     无偿划转
               合            计                                                 817,300,554.02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            计                                                 817,300,554.02



       具体情况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18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德国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 AE Industry GmbH
       注册号:HRB 725164
       注册日期:2016.05.04
       公 司 地 址 : Frau Notarin Dr.IIka Heigl Friedensstr.2 60311
Frankfurt am Main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进出口贸易和销售,以及除上述商品之外法律
允许的所有产品,汽车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汽车生产线
方面的工程设计服务、咨询及技术服务。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总额(万美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总额(万人民币)        持股比例
                                               元)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19.55                   127.075              1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德国公司评估基准日及历史年度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7 年                           2018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29,314.86                               28,007.66
负债总额                                              27,262.47                               26,354.82
所有者权益                                             2,052.38                                1,652.84
营业收入                                               3,643.57                                1,350.86
营业成本                                               2,146.33                                  846.20
利润总额                                                 483.63                                   84.38


       (4)长期投资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19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     Finoba 汽车有限公司                100%            25,115,842.20             25,115,842.20
 2     Finoba 汽车巴伐利亚有限公司        100%            6,278,960.53               6,278,960.53
         合              计                                                         31,394,802.73



       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南非公司
       (1)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南非公司
       英文名称:AE INDUSTRY(PTY)LTD
       注册号:2017/231506/07
       注册日期:2017 年 5 月 25 日
       营业开始日期:2017 年 5 月 25 日
       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注册地址:43 PARLIAMENT STREET CENTRAL PORT ELIZABETH EASTERN
CAPE 6001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进出口贸易和销售,以及除上述商品之外法律
允许的所有产品,汽车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汽车生产线
方面的工程设计服务、咨询及技术服务、设备供货,工程总承包等。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南非公司于2017年成立,位于南非东开普省,是为
进行梅赛德斯奔驰南非有限公司分选机和连接输送机设备总承包项目而在
南非成立的项目公司。于评估基准日处于正常经营中。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南非公司于 2017 年成立,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总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投资总额(万人民币)             持股比例
                                         美元)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20                      137.515          1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南非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况如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0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221.54                               2,110.48
          负债合计                                 125.06                               3,138.42
       股东权益合计                                 96.49                               -1,027.94
          营业收入                                1,795.04                                611.57
          营业利润                                  -62.44                              -1,550.44
          利润总额                                  -62.44                              -1,550.44
          净利润                                    -44.67                              -1,119.96



       3、 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56933120XR
     法定代表人:张会义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肆佰万元整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 33 号内(科技园)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除汽车)制造、机电设备安装、工业装备与自
动化系统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
理)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系经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局批准,由中汽工程、黄石和迅科技有限公司限发起设立,于 2011 年 3
月 11 日在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天津市。

     2017 年 11 月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变更,自然人马
秋生收购黄石和迅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评估基准日后该公司办理注销。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1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
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204                      51
  2          马秋生                                                196                      49
                       合计                                        4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中汽(天津)输送设备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1,852.79          2,327.30            1,899.31         2,381.93
  负债合计               1,499.66          1,993.91            1,539.20         2,000.11
 股东权益合计             353.13           333.39              360.12            381.82
  营业收入                746.77           1,790.30            4,600.44         1,183.37
  营业利润                -15.10            -19.31              36.22            24.12
  利润总额                -15.10            -19.31              26.78            24.12
      净利润              -15.56            -19.74              26.72            21.70



        4、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000103430994T

        法定代表人:戴旻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591 号
        经营范围: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总承包;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利用《工业炉》杂志发布国内外广告;非标准设备的制造及加工;工业炉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2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窑及烧咀的制造及加工;会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
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勘察设计;工程
项目总承包;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3 年,由中汽工程发起设
立。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
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35,864.37          41,216.39              36,720.79                 27,489.62
     负债合计           34,377.38          40,117.93              34,947.23                 35,568.21
 股东权益合计            1,487.00          1,098.46               1,773.56                  -8,078.59
     营业收入            3,388.53           708.93                 886.02                     10.10
     营业利润            -771.52            -799.92                352.19                    -666.00
     利润总额            -624.70            -406.88                656.76                    -666.98
         净利润          -606.36            -388.54                675.10                    -666.98



          (4)长期投资情况
                                    长期投资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持股比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
 1         天津五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93        100.00              3,000,000.00       3,447,982.02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3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持股比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
            合            计                                                  3,447,982.02



       5、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1710723321
       法定代表人:杨俭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肆亿圆整
       住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13 号
       成立日期:1989 年 06 月 22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机械、民用建筑甲级设计;工程勘察、测量、岩土工程、
水文、工程咨询、承包、监理;非标设备、电器自动化设备制造、安装、
境外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及设备材料进出口,对外派遣劳务人员。
兼营:轻工、电力、物资、林业、民用、航空、纺织、市政规划及其他行
业的乙级工程设计、研究。打字、晒图、复印、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国家
有专项审批的,凭资质证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9 年,原隶属于机械工业
部,是中央直属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之一。现隶属于中汽工程。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
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4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合计                                 40,000.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516,110.68        552,762.93        598,299.95           607,229.61
  负债合计              391,874.75        412,852.61        458,649.38           526,010.67
 股东权益合计           124,235.92        139,910.31        139,650.58           81,218.93
  营业收入              330,102.15        378,374.01        370,801.54           89,371.27
  营业利润              13,406.65         38,023.17             19,516.12        -3,141.10
  利润总额              13,206.86         39,079.19             21,761.27        -3,194.06
      净利润            12,460.21         34,874.39             17,540.26        -3,207.31



        6、 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16725023R
        法定代表人:李予南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圆整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开发区滨河路 28 号
        成立日期:1999 年 7 月 29 日
        营业期限:1999 年 7 月 29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
        经营范围:机械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环保设备、安全滑触线、工
业炉窑、机械式停车设备及其它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设计及工程总承
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房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5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滑撬输送
机系统、滑板输送机系统。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原名洛阳昌
兴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09 年 9 月更名为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现隶属于中汽工程。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1500.00                        100.00
                    合计                                    1500.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中汽昌兴(洛阳)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
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23,690.50         28,662.35            32,269.47          30,547.72
  负债合计           17,744.19         19,733.05            22,464.81          20,680.51
 股东权益合计         5,946.31          8,929.30            9,804.67            9,867.20
  营业收入           23,260.67         22,886.85            22,004.10           4,476.76
  营业利润            3,101.30          3,285.15             780.39              84.96
  利润总额            3,123.41          3,302.33             789.51              82.18
      净利润          2,700.83          2,850.05             706.65              60.71



        7、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3694068084K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6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赵健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陆佰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广海道 15 号
        经营范围:汽车制造用非标准设备、汽车配件、汽车模具、夹具、检
具制造、加工、销售、设计、安装、调试、维护;机电设备专业领域的技
术研究、开发、咨询。(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主要产品为升降机、滑板、底盘二次吊具、一次吊具、滚床、轨道系
统、驱动、随行机构、检具、夹紧器、侧顶机、手推车、滑撬、移行机、
双链移行机、AGV 托盘等应用在汽车输送线上和通过胎具定位进行焊接的夹
具等。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系经天津市静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局批准,由中汽工程和赵健发起设立,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在天津市静
海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天津市。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
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306                         51
  2          赵健                                                294                         49
                       合计                                      6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7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总计           5,104.60          4,062.60           5,869.69            6,069.45
  负债合计           4147.00           3178.12            3570.50             3608.69
 股东权益合计        957.60             884.48            2,299.19            2,460.76
  营业收入          12,809.35          13,968.40          16,972.88           4,995.35
  营业利润           733.62             230.60            2,079.00            179.89
  利润总额           732.31             236.06            2,074.17            182.70
    净利润           552.64             175.72            1,763.04            155.30



       8、 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0MA3DH6PY0H
     法定代表人:庞洛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一号孵化器主楼第八层 Z-1-213 室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安装;建筑工
程总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机铸锻具有向客户提供成套铸造装备、汽车纵梁装备、开卷线装备
等工程总承包的能力,保持着行业技术领先的地位。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系经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
局批准,由中汽工程、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总部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
下: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8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9,000.00                        69.77
  2          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3,900.00                        30.23
                         合计                                12,900.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14,969.43                        21,713.34
             负债合计                       1,605.27                          8,741.51
        股东权益合计                        13,364.16                        12,971.82
             营业收入                       1,569.31                           65.88
             营业利润                         -26.42                          -416.53
             利润总额                         -26.32                          -416.47
              净利润                          -23.03                          -417.28



        9、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300325632E
        法定代表人:陈勇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捌佰捌拾柒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天华路 2 号
        经营范围:机械装备生产线的制造、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智能装备、涂装设备、电气及自动化设备、空调送风机组、加热和废气处
理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系统集成;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及应用;机械工程技术咨询和服务;机械装备
配套零部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29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具备为汽车生产厂家提供喷漆系统、
前处理电泳系统、烘干系统、工作区、空调送排风系统等设计制造能力。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系经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
理局批准,由中汽工程、盐城同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在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天津
市。2016 年 1 月开始生产经营。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
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52.99
  2       盐城同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87.00                      47.01
                    合计                                       1,887.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10,174.35              19,556.20                 21,891.65
      负债合计              8,668.19               14,428.69                 15,983.58
   股东权益合计             1,506.17               5,127.51                   5,908.07
      营业收入              5,710.69               31,578.92                 10,110.96
      营业利润               436.72                3,849.76                   1,048.88
      利润总额               438.05                3,921.13                   1,049.34
        净利润               327.77                2,912.74                    780.56



        10、 中汽工业(珠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汽工业(珠海)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0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吴美林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保税区 51 号地同亨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厂房 6 楼 6E-09 号房
        注册资本:2800 万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智能装备及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孵化器与加
速器的建设及运营、咨询、培训;仓储、物流、运输;公共技术平台的建
设及运营;房地产开发,建造、销售、出租、和管理自建商品房及配套设
施;停车服务;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房地产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领明科技有限公司                              840                     30%
  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980                     35%
  3       珠海广能科技有限公司                                980                     35%
                            合计                             2,800                   100%


        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列示资产总额 130,203,215.00 元,负债总额
105,577,129.78 元,净资产 24,626,085.22 元。
        11、 国机(珠海)机器人科技园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机(珠海)机器人科技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罡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哈工大路 1 号 1 栋 C104
        注册资本:18000 万
        成立日期:2014 年 01 月 30 日
        经营范围:机器人科技园的建设、园区物业租售、管理;企业投资、
孵化器与加速器的建设及运营;产业基金的设立与运营;咨询;培训;融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1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租赁;仓储、物流、运输;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智能装备生产
及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业;科技中介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1        广东信邦自动化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8,118                         45.100%
2        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800                         26.667%
3          珠海金控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40                          6.333%
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2,000                         11.111%
5          广州帝融投资有限公司                        1,942                         10.789%
                         合计                         18,000                            100%


         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列示资产总额 571,201,600.25 元,负债总额
483,217,634.60 元,净资产 87,983,965.65 元。
         12、 国机亿龙(佛山)节能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机亿龙(佛山)节能灌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爱军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 362 号 108 之 4A17
         注册资本:500 万
         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19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可再生能源产品、节能产品、软体沼
气池,节水、浇灌产品、集雨水窖、软体贮液装备;雨水利用、节水技术
应用开发;节能、再生能源系统应用服务;农林水利工程、沼气工程;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万元)
     1     广东亿龙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166                      33%
     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169                      3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2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3        广州帝融投资有限公司                              165                   33%
                              合计                            500                  100%
       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列示资产总额 55,209,000.92 元,负债总额
52,741,048.57 元,净资产 2,467,952.35 元。
       13、 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836134487641
       法定代表人:李嘉川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捌仟陆佰玖拾伍万叁仟元整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北路 3589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擦材料制品、刹车盘(毂)类汽车配
件、其它机械配件及纸盒、木箱、塑料袋等包装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
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刹车盘、刹车毂、刹车
片类汽车配件。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由莱州市拖拉机配件厂、美国
华汽零件国机有限公司发起设立。2017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机械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将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70%的股权,由国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中汽工程。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3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6,086.63                     70.00
     2       莱州新浩发投资有限公司                            2,608.64                     30.00
                       合计                                    8,695.27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15,220.30          11,260.20        9,548.09              9,093.76
  负债合计            9,418.59            8,746.58        9,295.42              9,814.74
 股东权益合计         5,801.71            2,513.62         252.67               -720.97
  营业收入            9,641.17            7,809.61        6,025.52              1,243.54
  营业利润            -2,839.69          -3,296.72        -2,263.56             -981.53
  利润总额            -2,839.22          -3,288.09        -2,260.95             -973.64
    净利润            -2,839.22          -3,288.09        -2,260.95             -973.64


     14、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汽和鸿”)
     (1)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号码:9133030056695361XE(1/1)
     法定代表人:尹建弘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住所:温州市机场大道白楼下村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201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30 年 12 月 13 日止
     经营范围:进口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摩托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五金塑料制品、机床、模具产品的销售;汽车租赁;
汽车及摩托车信息咨询;代理汽车上牌;二手车销售;二手车经纪;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4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经营活动)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进口大众品牌
汽车、摩托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五金塑料制
品、机床、模具产品等。
        (2)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由国机资产管理
公司、赵巍、温州华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国机资产管
理公司占资 40.00%、赵巍占资 35%、温州华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占资
25%。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2017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批复,同意将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的股权,由
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中汽工程。
        至评估报告日,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做出破产清
算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在根据规定准备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相关材料,
与法院进行破产受理沟通,人民法院尚未做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
及出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港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800.00                   40.00
  2       赵巍                                               700.00                   35.00
  3       温州华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00.00                   25.00
                    合计                                    2,000.00               100.00



        (3)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5 年-2018 年(1-3 月)财务
状况表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5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科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1,683.28           417.50         164.67               104.54
          负债合计               4,751.00         4,990.58       5,129.75              5,172.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7.73         -4,573.08      -4,965.08         -5,067.70
          营业收入                 935.98           624.99          23.74                 0.00
          营业利润                -851.87          -677.13        -366.12                -51.88
          利润总额                -847.20         -1,505.35       -392.01               -102.62
           净利润                 -847.20         -1,505.35       -392.01               -102.62


     15、 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长沙汽电”)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尹建弘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贰拾万肆仟零肆拾伍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01 月 27 日至 2055 年 0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7009148XK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微电机及
其他电机制造;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电子技术转让;电子
技术服务;机电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管理
服务;电子产品、电子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由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99.33%,深圳市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6.67%。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000 万元。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6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8 年 7 月,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与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汽长电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长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拥有的长沙汽电全部股权转让给
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8 日完成上述股权登记
变更,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拥有长沙汽电 100%股权。
     2008 年 8 月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长沙日立汽车电器有限公
司 40%的股权 7720 万元无偿划转至长沙汽电,划转后的实收资本为 10720
万元。
     2009 年 1 月 14 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湖南兴湘国有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将上述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2009 年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公司对长沙汽电增资 2000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12720 万元。
     2011 年 1 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长沙汽电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实施重组的决定”(国机资[2011]45 号)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
司持有的长沙汽电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汽凯瑞贸易有限公司。
     2013 年 6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关于无偿划
转有关资产的通知”(国机改函[2013]41 号),将中汽凯瑞贸易有限公司持
有的长沙汽电 100%股权划转到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集团关于无偿划
转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股权的批复”(国机财[2017]654 号),
同意将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股权,由国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无偿划转至中汽工程。
     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6,000,00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共 4 家,均为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号
 1   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               2010/4/30    100%      1,000,000.00   1,000,000.0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37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号
 2     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1/5    100%        5,000,000.00   5,000,000.00
 3     望城长电重型起动机有限公司         2009/1/1    100%
 4     长沙汽车电器杂志社有限公司       2011/12/26    100%
                 合      计                                       6,000,000.00   6,000,000.00



       (3)近几年主要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2015 年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长沙汽电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如
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3 月
     资产总计           23,406.14       22,177.43            17,021.55             16,748.12
     负债合计           9,371.41        8,117.42             3,594.81               3,548.64
 股东权益合计           14,034.73       14,060.01            13,426.75             13,199.48
     营业收入            4,293.15        4,284.19             2,627.19              590.36
     营业利润           1,202.97         -449.19              -667.31               -217.75
     利润总额           1,197.44         54.67                -629.29               -219.21
      净利润            1,172.12         25.28                -633.26               -227.27



       (二)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集中分布在天津市、河南省洛阳市及各个
项目施工现场。
       本次中汽工程申报评估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存货、房屋建筑物、构
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等。
       1、      存货
       在产品账面余额 1,225,126,008.58 元,计提跌价准备 0.00 元,账面
净额 1,225,126,008.58 元。核算内容为中汽工程正在建设的汽车工厂工程
总承包项目。分布于全国各地和境外,数量较多且分布较为分散。在产品
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账面价值包括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合同成本为
已支出未结算的工程施工费用、设备采购成本等分包合同款。合同毛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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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已按完工进度结转收入和成本部分对应的毛利。
     2、    房屋建筑物
     包括房屋、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房屋建筑物共 18 项,总建筑面积 185,733.73 平方米。主要包括位于
天津市静海县静海经济开发区的静海研发中心、静海联合厂房、静海联合
厂房扩建;位于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591 号的科研大厦、研发中心;位于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高新滨河北路 69 号的洛阳昌兴基地联合厂房、生活服
务楼等。除位于天津静海和洛阳的个别门卫室未取得产权证之外,其余房
屋建筑物均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中汽工程。评估人员现场勘查,
房屋建筑物外观完好,均能正常使用。
     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19 项,主要包括静海厂区内的道路、围墙、给排水、
供暖管线等。
     3、    设备
     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
     中汽工程在其静海焊装总装研发制造基地、中北涂装研发制造基地、
洛阳机运研发制造基地等三个基地生产汽车总装、焊装、涂装生产线、焊
装夹具以及铸造装备。拥有数控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开卷线、数控
五面体加工中心、定梁龙门加工中心、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等制造设备 200
多台套,三坐标测量机、激光跟踪仪、柔性关节测量臂等检测设备 20 多台
套。目前在用设备大部分状况良好,属设备运行最佳状态。
     运输设备主要为办公用车辆,分布于天津、北京和印尼,均可以正常
使用。
     电子设备为工作站、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分布于天津、北京和
印尼,均可以正常使用。
     (三)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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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括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商标等。其中土
地使用权和专有技术在账面有记录;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因由企业自行
研发,未单独归集研发成本,故未在账面记录。
         1、    土地使用权
序                                                          使用权          开发
      权利证书编号      权利人    土地位置      终止日期             用途          面积(m2)
号                                                            类型          程度
     津(2017)南开              南开区长江道
                                                            国有出   工业   七通
1      区不动产权第                  591 号     2043/7/13                           19,800.00
                                                              让     用地   一平
          1021683 号
     津 2018 静海区不   中国汽   静海县静海经
                                                            国有出   工业   七通
2         动产权第      车工业   济开发区广海   2060/5/10                           91,287.50
                                                              让     用地   一平
          1022569 号    工程有     路 15 号
     豫(2018)洛阳     限公司   洛阳市涧西区
       市不动产权第              高新滨河北路               国有出   工业   七通
3                                               2066/1/7                            66,588.00
         10635953 号                 69 号                    让     用地   一平
       /10635954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宗地未发现设有他项权利。
         2、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为德国L&E表面处理技术,为被评估单位于2016年收购自WK
集团。专有技术内容包括L&E表面技术相关设计和工程施工技术及其相关资
料,用于汽车涂装生产线。购买价格80万欧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该专有
技术尚未有相关业务使用。
         3、    专利权
      截至评估报告日,中汽工程自主申请专利303项,其中已经取得专利证
书的224项,申请已被受理的专利79项。已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包括发明专
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97项。相关研发成本已计入相应成本费用,故该项
资产未在账面反映。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汽工程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由被评估单位
技术人员开发,相关开发成本已计入相应成本费用,故该项资产未在账面
反映,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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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是否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               使用部门         用途
 号                                                                         在用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涂装工
    1                             研发中心管理平台 v1.0    2017SR499610      是                     管理使用
         有限公司                                                                      程院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汽车厂智能管理移动端                               涂装工     用户汽车生
    2                                                      2017SR499592      是
         有限公司                 系统 V1.0                                            程院       产线使用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         研发中心管理 APP 平台                              涂装工
    3                                                      2017SR499577      是                     管理使用
         有限公司                 v1.0                                                 程院



            5、商标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汽工程拥有商标 8 项,由被评估单位自主申请注
册,相关取得成本已计入相应成本费用,故该项资产未在账面反映,详见
下表:
序                                  核定服务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有效期
号                                    项目
        中汽工      第 1022295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第 42 类
        程          号                                 限公司                          27 日
        中汽工      第 10222773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3 年 3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3
2                                   第 35 类
        程          号                                 限公司                        月 06 日
        中汽工      第 10222795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3 年 1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                                   第 36 类
        程          号                                 限公司                          20 日
        中汽工      第 10222870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3 年 3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3
4                                   第 37 类
        程          号                                 限公司                        月 06 日
                    第 20847679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7 年 09
5       朗拜恩                     国际分类 7
                    号                                 限公司                        月 27 日
                    第 20847747     国际分类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7 年 09
6       朗拜恩
                    号                12               限公司                        月 27 日
                    第 20847755     国际分类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7 年 09
7       朗拜恩
                    号                37               限公司                        月 27 日
                    第 20847823     国际分类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2027 年 09
8       朗拜恩
                    号                40               限公司                        月 27 日
         上述商标,中汽工程商标处于正常使用中,朗拜恩商标尚未有相关业
务使用。
         (四)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
         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表外资产为上述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
商标。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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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8 年 3 月 31 日。
     (二)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三)本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
日一致。


六、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2018 年
4 月 20 日)。
     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 8 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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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
     (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 8 月 30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
     (八)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九)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十)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十一)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二) 《 中 央 企 业 资 产 评 估 项 目 核 准 工 作 指 引 》 国 资 发 产 权
[2010]71 号;
     (十三)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十四)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
资产权[ 2009]941 号;
     (十五) 国资委、财政部第 3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准则依据:
     (一)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三)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四)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五)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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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七)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
[2017]35 号)
     (八)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九)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十)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十一)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十二)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十三)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 号)
     (十四)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十五)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十六)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十七)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产权依据:
     (一) 中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二) 中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三) 中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 中汽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五)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国务院[2000]第 29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
例》;
     (二)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三)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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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天津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 年)、《天津市安装工程预
算基价》(2016 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2016 年);
     (五)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4 年)、《山东省安装工程预
算定额》(2014 年);
     (六)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 年);
     (七)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2018 年 1-6 月人工价格指
数的通知》(豫建标定〖2018〗18 号);
     (八)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
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 号),《湖南
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基价表》 2007 年), 湖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07 年);
     (九) 天津、山东、河南、长沙等地评估基准日工程造价信息;
     (十)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预(决)算书、工程设计图纸、房屋整
体情况说明等有关资料;
     (十一)      天津市国土资源局 2016 年公布的文件《天津市 2016 基准
地价结果表》;
     (十二)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3 年公布的文件《洛阳市 2013 基准
地价结果表》;
     (十三)      莱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 年公布的文件《莱州市各建制镇(街
道)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结果表》;
     (十四)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3 年公布的文件《济南市 2013 基准
地价结果表》
     (十五)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勘查核实的记录;
     (十六)      重点设备询价资料;
     (十七)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费用表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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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
     (十八)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十九)      Wind 资讯;
     (二十)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 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二)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由于无法搜集到适量的、与被评估对象可比的交易实例,不具备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条件,故本次评估市场法不适用。
     由于能够收集到分析被评估对象历史状况、预测其未来收益及风险所
需的必要资料,具备采用收益法实施评估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
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
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
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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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以及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选
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各评估方法及使用情况具体介绍如下:
    ●资产基础法

     (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 实物类流动资产:为存货—在产品(工程施工)。
     在产品(工程施工):为汽车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核算,账面价值包括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合同成本为已支出未结算的工
程施工费用、设备采购成本等分包合同款。合同毛利为已按完工进度结转
收入和成本部分对应的毛利。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 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
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查,人民币货币资产以核实后
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外币货币资产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进行折算后确定评
估值;
     3.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
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货物或者服务,
以及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值;
     4.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
估值。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
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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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长期股权投资:根据相关股权项目的具体资产、盈利状况及其对评
估对象价值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估方式。
     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基础上,
以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
价值。在对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实施评估时,根据《资产评估执
业准则—企业价值》和被投资企业的特点,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采
用两种方法评估的,评估结论在分析评估方法、过程及结果合理性的基础
上选取一种评估方法的结论加以确定。
     对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则根据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财务
报表列示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
的评估价值。
     3. 房屋建筑物
     评估方法根据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用途及特点加以确定。本次评估范
围内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 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
增值税进项税。
     (1)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指建设单位直接投入工程建设,支付给承包商
的建筑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建筑工程造价+装饰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评估人员按被评估建筑物的用途分类归集,选择同类用途和结构中有
一定代表性的建筑物,根据所搜集的反映其工程量的设计、预决算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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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资料,利用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工程造价信
息,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其他房屋建筑物,则以评估人员计算的同类用途及结构有代表性建筑
物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或评估人员搜集的类似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为基
础,结合房屋建筑物评估常用的数据与参数,采用类比法,通过差异调整
测算出这些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前期和其他费用指工程建设应发生的,支付给工程承包商以外的单位
或政府部门的其他费用。分别根据国家和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
规定的计费项目和标准、专业服务的收费情况,以及被评估建设项目的特
点加以确定。
     资金成本根据被评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核定合理的建设工期,选取
评估基准日有效的相应期限贷款利率,并假设建设资金均匀投入加以计算。
     (2)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年限法和打分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房屋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已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100%
     尚可使用年限,根据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结合其使用维护状
况加以确定。
     打分法成新率,根据房屋建筑物成新率评分标准,结合对被评估房屋
建筑物结构、装饰、设备(设施)现场勘查情况加以确定。
     打分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得分×G+装修部分成新得分×S+设备(设
施)部分成新得分×B
     G、S、B,分别是结构、装修和设备(设施)部分的造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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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评估房屋建筑物成新率的评分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房屋完
损等级、新旧程度评定标准,结合相关房屋建筑物的设计、使用要求等确
定。
     4. 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可以搜集二手市场交易信息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
增值税进项税。
     (1)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 国内购置的标准设备
     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和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以外费用(成本)的计取内容和方式,根据相
关设备特点、评估中获得的设备价格口径及交易条件加以确定。
     其中:
     设备购置费根据相关设备的近期成交价格、对供应厂商的询价结果,
以及评估人员搜集的其他公开价格信息加以确定。对无法取得直接价格资
料的设备,采用替代产品信息进行修正,无法实施替代修正的,在对其原
始购置成本实施合理性核查的基础上,采用物价指数调整法加以确定。
     运杂费主要由采购费、运输费、装卸费、保管费等构成。根据被评估
设备的类型、运距、运输方式等加以确定。
     安装调试费,根据被评估设备的用途、特点、安装难易程度等加以确
定。对需单独设置基础的设备还根据其使用、荷载等计取基础费用(已在
厂房建设统一考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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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非标、自制设备
     在确定其评估基准日完全制造成本的基础上,计取设计费用、制造利
润及税金等确定。
     ③ 运输车辆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置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对可以搜集二手市场交易信息的车辆采用市场法
评估。
     ④ 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 机器、电子设备
     一般综合年限法和打分法两种结果,按以下公式加以确定:
     综合成新率=打分法确定的成新率×60%+年限法确定的成新率×40%
     其中: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
年限)×100%
     打分法成新率,则根据被评估设备满足生产使用要求情况,由评估人
员通过对设备使用条件、运行维护记录和实际状态核实、勘查加以确定。
     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② 运输车辆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调
整基础,再依据对车辆现场勘查的结果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结果作为其
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 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修正系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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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 经济寿命年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规定行驶里程×100%
     5. 土地使用权
     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情况,考虑到被评估宗地主要为工业用途,按
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要求,结合被评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
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本次评估主要选用以下方法:
     考虑到被评估宗地位于当地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且被评估宗地所在
区域市场案例比较多,故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1)      市场比较法
     被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可比交易实例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交易情况
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2)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
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对被评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
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
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被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价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被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基准地价×K1×K2×K3×(1+∑K)+土地
开发程度修正
     式中:
     K1──期日修正系数
     K2──土地使用年限修正系数
     K3──土地容积率修正系数
     ∑K──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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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他无形资产:根据资产类型和特点,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
行评估。
     7. 递延所得税资产:已核实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三) 负债: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
估值。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根据评估目的,此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选择现金流量
折现法。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
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本次现金流量折现法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有息负债
     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
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有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
期借款、带息的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
     1.    营业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为:

                             n
                     P  [ Ri(1  r ) i  Rn1 / r (1  r ) n ]
                             i 1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被评估单位营业性资产价值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预期自由净现金流
           r ——折现率
           i ——收益预测年份
           n——收益预测期

     式中 Ri,按以下公式计算:
     第 i 年预期自由现金流=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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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2.    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超过其经营所需的
多余资产,采用成本法确定其评估值。
     3.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正常经营收益无直接关系的,包括不
产生效益的资产和与本次收益预测无关的资产,第一类资产不产生利润,
第二类资产虽然产生利润但在收益预测中未作考虑。主要采用成本法确定
其评估值。
     4.    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根据相关股权项目的具体资产、盈利状况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估方式。
     对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基础上,
以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
价值。在对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实施评估时,根据《资产评估执
业准则—企业价值》和被投资企业的特点,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采用两种方法评估的,评估结论在分析评估方法、过程及结果合理性的基
础上选取一种评估方法结论加以确定。
     对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则根据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财务
报表列示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与持股比例的乘积确定相关长期股权投
资的评估价值。
     5.    折现率的选取
     有关折现率选取,此次采用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WACC
模型可用下列数学公式表示:
     WACC=ke×[E÷(D+E)]+kd×(1-t)×[D÷(D+E)]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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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权益资本成本
             E: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
             D:债务资本的市场价值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我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CAPM 模型是普遍应用的估算股权资本成本的办法。CAPM 模型可用下列
数学公式表示:
       E[Re] = Rf1 +β (E[Rm] -Rf2) +Alpha
     其中:
          E[Re]:权益期望回报率,即权益资本成本
             Rf1:长期国债期望回报率
             β:贝塔系数
          E[Rm]:市场期望回报率
             Rf2:长期市场预期回报率
         Alpha:特别风险溢价
  (E[Rm] -Rf2):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又称 ERP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前,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进行了会谈,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对
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上,本资产评估机构遵照国家有
关法规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
评估委托合同》,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核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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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汽工程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对评估对象和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进行了必
要的调查。
     评估人员听取中汽工程有关人员的相关介绍,了解评估对象的现状,
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对中汽工程的申报内容进行了账账核实、账表
核实、账实核实。评估人员还根据评估对象特点和评估业务情况,通过委
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政府部门、相关专业机构、市场等渠道收集了
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支持评定估算等程序的相关资料。
     评估人员已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
表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了确认,并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了核
查验证。
     1. 房屋建筑物的清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
表逐项勘查实物,核实建筑面积,查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证明资料,
了解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完工日期、平面形状、室内外装修、水暖电等
配套设施的安装使用等情况,将所收集资料及相关工作记录作为评估计算
的重要依据。
     2. 机器设备的清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评估人员根据
申报明细表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通过问、观、查等方式,了解设备的
使用环境、工作负荷、维护保养、自然磨损、修理及维护等情况;并通过
接触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调查设备的管理、使用,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
贯彻执行情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评估人员已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相
应的核查、修改或说明。
     3. 土地使用权的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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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土地使用权的清查,评估人员核实了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权属证书、
合同、缴款凭证等资料,对被评估宗地的四至及利用现状进行了调查。
     4. 存货的清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存货,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查阅了有关的购
销合同、购货发票、销售发票及其他会计资料,并采用抽查方式进行了资
产核实。此次以清查核实后的存货申报资料作为评定估算的依据。
     5. 往来款项、其他资产及负债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其他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与其
相关的原始资料、证明文件及会计资料,对重要往来款项进行了函证,对
非实物性资产及负债通过账务核查进行核实,以清查核实后的相关申报资
料作为评估的依据。
     6. 收益法调查
     (1)      听取中汽工程工作人员关于业务基本情况及资产财务状况的
介绍,了解该公司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收集有关经营和基础财务数据;
     (2)      分析中汽工程的历史经营情况,特别是前三年收入、成本和
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
     (3)      分析中汽工程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
竞争优势等因素;
     (4)      根据中汽工程的财务计划和战略规划及潜在市场优势,分析、
核查中汽工程提供的预期收益、收益期限和相关风险预测,并根据经济环
境、行业和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5)      建立收益法评估定价模型。
     (三) 评定估算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时,评估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询价的基
础上,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和负债选用适当的方法进行了评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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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确定了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
     采用收益法评估时,评估人员通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的访谈、查看
被评估单位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收集被评估单位近年来的主要财务数据,
同时与同类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宏观和行业情况对
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收益期及风险回报进行分析量化,最终确定出被
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
     (四) 评估汇总及报告
     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告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估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
明,并按照本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内部审
核。


九、评估假设

     (一) 一般性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
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
大变化;
     3、    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其管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
与评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4、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和
技术骨干有能力、负责任地担负其职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5、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采
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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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针对性假设
     1、 假设中汽工程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
定,不会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2、 中汽工程各经营主体现有和未来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
能稳步推进公司的发展计划,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
     3、 中汽工程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
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 中汽工程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
测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核算方法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 中汽工程及下属高新技术企业未来一直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
得税减按 15%的税收优惠。
     若将来实际情况与上述评估假设产生差异,将会对本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产生影响。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充分
考虑评估假设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92,691.29 万元,评估价值为 648,498.21 万元,增值额为 155,806.92 万
元,增值率为 31.6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52,824.9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52,114.51 万元,增值额为-710.45 万元,增值率为-0.20%;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价值为 139,866.3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96,383.70 万
元,增值额 156,517.37 万元,增值率为 111.90%。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
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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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44,536.39    344,547.52          11.13           0.00
 2   非流动资产                      148,154.90    303,950.69    155,795.79         105.16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       1,970.53        -29.47          -1.47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81,730.06    183,334.22    101,604.16          124.32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52,160.16      74,100.17    21,940.02           42.06
 9   在建工程                                 -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10,899.68      43,180.76    32,281.08          296.17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4.27       1,214.27             -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74         150.74             -           0.00
20            资产总计               492,691.29    648,498.21    155,806.92           31.62
21   流动负债                        351,398.36    351,398.36              -           0.00
22   非流动负债                        1,426.60         716.15      -710.45          -49.80
23            负债合计               352,824.96    352,114.51       -710.45           -0.20
24     股东权益(净资产)            139,866.33    296,383.70    156,517.37          111.90



      (二) 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收益法评估,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92,691.29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52,824.96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价值为 139,866.33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为
310,529.70 万元,增值额为 170,663.37 万元,增值率为 122.02%。
      (三) 评估结论的确定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296,383.70 万 元 , 收 益 法 评 估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310,529.70 万元,两者相差 14,146.00 万元,差异率为 4.77%。
      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
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收益法强调的是企业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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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
量化与现值化。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
场价值,它是从企业的资产现值的角度来确认企业整体价值。
     中汽工程主营业务为工程总承包、设计咨询等服务,为轻资产企业。
其盈利能力主要来源于较齐全的资质、良好的管理经验、稳定的核心团队、
客户关系、声誉、技术优势、独特的发展理念、拥有的合同权益等因素形
成的各种无形资产。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在资产基础法中无法全部体现,
主要体现在收益法中。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评估决定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目标资产的最
终评估结果,即: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
果为 310,529.70 万元。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
的有关事项。
     1. 截止评估报告日,本次被评估单位及下属各子公司房屋建筑物办理
权证情况统计如下表:
           项目           面积(平方米)    对应账面净值(元)   对应评估净值(元)
         有证面积            382,322.98        835,345,414.34      1,019,499,573.46
      需尽快办证面积          2,778.53          4,782,323.76         7,552,707.00
     瑕疵无法办证面积         3,510.30          7,481,390.67         8,235,804.35
           合计              388,611.81        847,609,128.77      1,035,288,084.81
           占比
         有证面积             98.38%              98.55%               98.47%
      需尽快办证面积           0.71%               0.56%                0.73%
     瑕疵无法办证面积          0.90%               0.88%                0.80%



     2.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有如下质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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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汽工程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编号:
国机财信质字 2017 第 019 号),中汽工程为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与国机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国机财信贷字 2017 第 197
号)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为存单,主债权金额为 24,144,343.00 元,
存单金额为 24,144,343.00 元。担保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
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根据中汽工程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编号:
国机财信质字 2017 第 020 号),中汽工程为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国机财信贷
字 2016 第 142 号)及相关补充协议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财产为存单,主债
权金额为 42,000,000.00 元,存单金额为 42,000,000.00 元。担保范围包
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3.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及其长期投资单位有如下未决诉讼。
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中国收获机械总公司、四院等七
     机械工                                   家单位作为发起人,以新疆(联
              中收股份债
     业第四                                   合)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净资
              权人追收发
1    设计研                被告   29,910.16   产出资,其中 3 宗土地未足额缴    一审尚未开庭
              起人未缴出
     究院有                                   纳出资款并过户至新成立中收
              资案
     限公司                                   股份名下,债权人要求出资人补
                                              缴出资、四院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新弘大开发住宅小区,四院
                                              承担设计。后小区部分房屋倾斜
     机械工                                   率超标,上海新弘大将勘察、设     重审二审于 2018 年 8
     业第四   上海新弘大                      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一并起诉,   月审结。二审终审判决
2    设计研   诉房屋质量   被告               要求连带赔偿。                   施工和监理单位承担
                                   1,691.00
     究院有   侵权纠纷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撤销一     赔偿责任,四院无责
     限公司                                   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     任。
                                              决施工和监理承担侵权赔偿,上
                                              海新弘大、施工单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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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2018 年 8 月底双方达
     中汽工
              北京怀建混                                                       成和解,法院作出裁
     程及北                                   原告起诉追要欠付混凝土工程
3             凝土买卖合   被告    1,246.54                                    定,中汽工程需支付
     京分公                                   款 1246.54 万元。
              同纠纷案                                                         1366.541 万元,尚未执
     司
                                                                               行完毕。
     机械工                                   河南六建承建四院项目,施工中
                                                                               一审判决四院支付 425
     业第四                                   有增项、有减项,项目完工后就
              河南六建诉                                                       万元及利息,二审撤销
4    设计研                被告     665.00    结算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河南六
              工程款纠纷                                                       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究院有                                   建遂提起诉讼,请求四院支付
                                                                               现重审一审审理中。
     限公司                                   615 万元欠款及违约金 50 万元。
                                                                               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
                                              四院总承包项目中,安徽春城为
     机械工                                                                    求,2018 年 7 月 31 日
                                              分包商,工程已投入使用,因安
     业第四                                                                    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四
              安徽春城诉                      徽春城竣工资料不完整,四院尚
5    设计研                被告   658.9141                                     院向原告支付欠款
              工程款纠纷                      欠 522.948 万元分包工程款未
     究院有                                                                    522.948 万元及相应利
                                              付,原告请求四院支付欠付工程
     限公司                                                                    息。目前四院正在申请
                                              款及利息共计 658.9141 万元。
                                                                               再审。
     机械工                                   河南九润开发住宅小区,四院承
     业第四   张书明诉配                      担设计。开发商与实际施工人发
6    设计研   合验收加盖   被告     不涉及    生纠纷,项目尚未办理竣工手       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究院有   公章纠纷                        续。现实际施工人要求相关各方
     限公司                                   为其竣工资料盖章。
                                                                             本案目前未进入诉讼
                                                                             程序,四院提出设备存
                                                                             在质量问题,北京潘邦
                                                                             应赔偿四院损失,破产
     机械工
                           非                 四院采购北京潘邦的若干设备, 管理人与四院已达成
     业第四   北京潘邦破
                           诉,               尚有 88.2 万元设备款未付。现 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
7    设计研   产财产催收              88.2
                           债务               北京潘邦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 定,抵销 46.83 万元后,
     究院有   案
                           人                 理人要求四院支付该 88.2 万元。 四院支付 41.37 万元彻
     限公司
                                                                             底终结此事。目前破产
                                                                             管理人尚未按合同开
                                                                             具发票,故四院尚未实
                                                                             际付款。
                                                                             调解结案,法院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2018 年
                                              原新兴福田的项目中,部分由张
                                                                             6 月作出调解书。中汽
                                              树斌、金玉生实际施工。由于建
              张树斌金玉                                                     工程在欠付分包人的
     中汽工                                   设单位未足额付款,新兴福田亦
8             生诉工程款   被告   209.3244                                   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
     程                                       未向实际施工人足额付款。现实
              纠纷                                                           付款。2018 年 6 月和 9
                                              际施工人起诉要求付款共计
                                                                             月,中汽工程向张树斌
                                              209.3244 万元。
                                                                             合计支付 116.50 万元。
                                                                             已结案。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13 层                           63
邮政编码:100027          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机械工     檀香园住户
                                                原告要求对楼下地下室供暖设
     业第四     王晓燕、程
                                                备采取有效地隔声降噪措施,赔
9    设计研     木森、原小   被告        9.00                                    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偿入住以来由于噪声造成的精
     究院有     雷诉噪声侵
                                                神损害抚慰金。
     限公司     权案
     中汽昌                                     昌兴公司委托鑫翰公司加工一       目前正在异议审查中。
     兴(洛                                     批价值 300 万元的工件,鑫翰公    经协调执行法院,昌兴
                             案外
     阳)机电   对肖玉明执                      司转委托永杰公司,永杰公司因     公司已将全部涉案工
10                           异议     300.00
     设备工     行异议案                        与肖玉明纠纷被申请执行,昌兴     件取回。目前正等待法
                             人
     程有限                                     公司工件无法取回,遂提出异       院就异议申请做出相
     公司                                       议。                             关裁定。
     中汽建
                                                                                 已完结,以物抵债全部
11   工(检     检测费纠纷   原告    28.7348    对方未付检测费
                                                                                 收回
     测)公司
                                                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未支付温州华鸿汽车销
     温州中
                                                售服务有限公司租金。
     汽和鸿                                                                      尚未执行完毕,对方申
                                                二审审理完毕,判决温州中汽和
     汽车销     租赁合同纠                                                       请法院执行,温州中汽
12                           被告    223.471    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返还
     售服务     纷                                                               和鸿因此被列为失信
                                                房屋建筑物并腾空,支付 72.98
     有限公                                                                      被执行人。
                                                万元,并支付占有使用费(自
     司
                                                2016 年 1 月至实际腾空之日止,
                                                按月租金 12.49 万元计算)。
     望城长                                     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司与望城长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电重型                                     电一直保持着“单向器”系列产      (2013)望民初字第
                买卖合同纠
13   起动机                  被告   202.6429    品的买卖关系,自 2007 年起因     1523 号,法院下达执行
                纷
     有限公                                     望城长电经营及资金状况困难       通知书(2014)望执字
     司                                         拖欠其货款 2026429.17 元。        第 185 号,尚未执行
     望城长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盈通碳制品
     电重型                                                                       (2012)望民初字第
                买卖合同纠                      有限公司与望城长电是有多年
14   起动机                  被告    31.4372                                     597 号,法院下达执行
                纷                              往来的业务单位,拖欠原告货款
     有限公                                                                      通知书(2013)望执字
                                                314372.25 元。
     司                                                                           第 130 号,尚未执行
     望城长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
     电重型                                     因生产经营需要原告陆续向被        (2012)望民初字第
                买卖合同纠
15   起动机                  被告     3.9902    告出售包装纸箱。拖欠原告货款     104 号,法院下达执行
                纷
     有限公                                     39902.85 元。                    通知书(2013)望执字
     司                                                                           第 549 号,尚未执行
                                                Finoba 起 诉 对 方 Padelttherm
     德国
                                    482.09 万   GmbH 赔偿 5374396.94 欧元,
16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诉讼中
                                        欧元    经协商目前已降 4820855.88 欧
     公司
                                                元
     德国                                       ISS Industrie Sortier Service
                                     10.12 万                                    和解失败,需要根据评
17   Finoba     工资纠纷     被告               GmbH 公司起诉 Finoba 工资纠
                                        欧元                                     估证明确定赔偿金额
     公司                                       纷 101832.42 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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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序   单位名               诉讼    涉及金额
               案件名称                                 案件起因                       进展
号     称                 地位    (万元)
     德国                                     Finoba 起 诉 Tewes und Tripp
18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2 万欧元    Fertigbau GmbH & Co. KG 公      诉讼中
     公司                                     司履约赔偿 20616.75 欧元
     德国                                     Finoba 起 诉 BPR-Engineering
                                  102 万欧
19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GmbH 公司履约赔偿 1020000 欧    诉讼中
                                        元
     公司                                     元
     德国                                     BPR-Engineering GmbH 公司起
                                   10.77 万
20   Finoba   劳务纠纷    被告                诉 Finoba 支 付 劳 务 费 用     诉讼中
                                      欧元
     公司                                     107727.61 欧元
     德国                                     Finoba 诉讼 Rege Motorenteile
                                   14.62 万
21   Finoba   合同纠纷    原告                GmbH 公司设备交付不符合质       诉讼中
                                      欧元
     公司                                     量要求 146157.98 欧元



      上述诉讼中,机械四院与河南六建的工程款纠纷,企业参考律师意见
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了 255 万元预计负债,评估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
值。对于其他诉讼,诉讼结果的不确定很大,本次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
结论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4. 阳江市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和珠海市君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就阳江市排后村
拆迁改造项目签订《总承包合同》,并分别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2014 年 4
月 16 日、2015 年 7 月 23 日、2016 年 1 月 27 日签订补充合同,约定由四
院承包阳江市排后村拆迁改造项目的拆迁、勘察、设计、建设工作,此外,
四院向阳江市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一定资金支持并按照合同约定
收取财务管理费。
      阳江市排后村拆迁改造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二期已完工,三期尚
在开发过程中。2016 年以来,受到房地产行业销售监管趋严和物业实名制
等因素的影响,写字楼和商铺去化率不如预期,此外,阳江地区金融机构
贷款政策逐步收紧,导致阳江市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金流情况较为
紧张,偿还四院支持资金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评估基准日,阳江市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需偿还 5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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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包括借款本金 40,000 万元和财务费用 12,750 万元。至评估基准日
已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448,375,000.00 元。本次评估以审计后的账面值列示。
     企业仍负有追讨该笔款项的义务。未来若收回该笔款项,或有迹象、
证据等发现能够收回该笔款项,须相应调整评估值。
     5. 截至评估报告日,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温州中汽和鸿汽车销售服
务有限公司已经做出破产清算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在根据规定准备向法院
提出破产申请的相关材料,与法院进行破产受理沟通,人民法院尚未做出
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温州中汽和鸿目前已无在岗员工,不涉及人员安置。
由于尚未实质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企业未对相关清算费用进行预测。本次
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6.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对股东权益价值
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7.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股东权益价值的影响。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委托
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
估报告的使用人。
     3. 根据相关规定本评估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
手续后方可用于实现规定的经济行为。
     4.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经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5.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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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无效。
     6.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报告日:2018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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