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ST 安煤 公告编号:2019-025
公司债券代码:122381 公司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 117 号公司 17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89,801,5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37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绍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
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孙景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谭季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涂学良先生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
会议;公司在任其他高管 3 人,列席 3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选举熊腊元先生为公司第七
1.01 389,487,392 99.9193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邹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七
1.02 389,486,492 99.9191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彭金柱先生为公司第七
1.03 389,486,093 99.919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谭亚明先生为公司第七
1.04 389,486,092 99.919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皮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七
1.05 389,486,092 99.919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罗庆贺先生为公司第七
1.06 389,486,092 99.9190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选举虞义华先生为公司
2.01 389,487,092 99.9193 是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余新培先生为公司
2.02 389,486,092 99.9190 是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杨峰先生为公司第
2.03 389,486,094 99.9190 是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选举林国尧先生为公司
3.01 389,487,092 99.9193 是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吴培南先生为公司
3.02 389,486,092 99.9190 是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王金水先生为公司
3.03 389,536,193 99.9319 是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
1.00
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熊腊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1.01 1,302 0.4126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邹爱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1.02 402 0.1274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彭金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1.03 3 0.0009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谭亚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1.04 2 0.0006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皮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1.05 2 0.0006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罗庆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1.06 2 0.0006
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
2.00
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虞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2.01 1,002 0.3176
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余新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2 0.0006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杨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3 4 0.0012
会独立董事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
3.00
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林国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
3.01 1,002 0.3176
事会监事
选举吴培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
3.02 2 0.0006
事会监事
选举王金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
3.03 50,103 15.8812
事会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星杰、戴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
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