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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安源煤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1-08-2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经理层在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日常经
营管理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科学的集体决策运行机制,规范议事决策
行为,优化程序和方法,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
围内组织召开的对公司生产经营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的会议。
       第三条 会议指导原则:
       (一)党的领导原则。会议必须坚决执行中央、省委等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
的决定。
       (二)董事会授权原则。会议严格依照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不得变更董事
会会议决议或超越经理层的职权范围。
       (三)总经理负责制原则。会议就审议事项表决无法形成集中意见时,按照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四)科学决策原则。会议对审议事项应充分研究、评估风险,讲求科学、
谨慎决策。


                               第二章 审议事项

       第四条 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等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党委会和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决定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筹融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拟订公司资本运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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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拟订公司本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六)拟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及调整建议;
    (七)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八)聘任和解聘除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他管理人员;
    (九)公司经营管理日常事务,通报经理层日常工作;
    (十)需公司批准的合资合作项目初步设计、投资协议书;项目联合试运转;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年度采掘议案;煤矿矿区范围变更;公务用车购置。
    (十一)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直属企业 5 年以上资产租赁方案(合同);
限额内的对外捐赠;所属单位清产核资立项和结果;限额外的客户应收账款;限
额以上的重大案件诉讼处置。
    (十二)协调处理公司对外公共关系,协调解决公司内部业务交叉带来的管
理问题;
    (十三)研究确定向董事会汇报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需会议确定的事项。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五条 会议组成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及总经理
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参加。
    列席人员为监事、办公室负责人、涉及上会议题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
志和有关人员。
    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同志列席会议时,由承办部门告知办公室,报总经理
同意。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相关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第六条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必须有半数以上经理层人员到会方能召
开。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及时
告知办公室。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第四章 会议组织

    第八条 报送议题。每周五前,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议
题并附议题材料。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提交的议题材料涉及多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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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单位)的,需会签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相应分管领导。
    第九条 确定议题。办公室原则上应于会前 4 天汇总议题报总经理审定。每
次会议议题应适量安排,重要、紧急的优先安排,也可安排专题讨论。会议研究
时,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增加议题。
    第十条 会务组织。会议通知和会务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时间、地点、
议题等事项通知应提前 3 天通知全体成员。相关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予
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会议讨论。
    (一)会议召开时,首先由总经理宣布会议议题,并根据会议议程主持议事;
    (二)总经理应保障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控制会议进程,提高议事效率;
    (三)参会人员与会前应充分审阅议题等资料,会议发言应要点明确,具有
针对性;
    (四)总经理可以根据议题情况,指定相关人员对议题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会议表决。会议对议决事项应逐项审议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
表决事项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口头表决、举手表决事项一般包括: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常规事项;
    记名投票事项一般包括:重要评先评优、重大奖惩、重大投资、重大资金使
用调度、重大经营策略调整等事项。
    第十三条 会议总结。会议完成对所有议题的研究讨论,在充分听取各方面
意见和建议后,由会议主持人归纳总结。与参会人员未能达成集中意见的议题,
总经理有权决定议决或缓议。
    第十四条 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遵照会议决议形成,
于会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拟文,由相关经理层成员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五条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归档保管。
会议记录调阅,必须报总经理同意。
    第十六条 督查落实。
    (一)会议决议事项按分工负责原则,由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抓好贯彻
落实。
    (二)会议决议事项在执行时遇到问题,承办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分管领
导报告,分管领导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积极解决,必要时报告总经理。对确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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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涉及重大调整的,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三)会议决议事项列入督办内容,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督办执行落实情况,
并适时在总经理办公会上汇报。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十七条 会议纪律。
    (一)会议的议题、准备、程序等必须符合会议规则,如无特殊情况,一般
不得临时动议。
    (二)会议期间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得无故离开会场或提前退会,如有
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组成人员在决议事项时要坦诚相见,态度鲜明,直抒己见;要出以公
心,不能以个人好恶作为是非标准;要实事求是,据理说理,不搞空泛议论。
    (四)所有与会人员不得泄露会议机密,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内容负有
保密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形成决议并披露前,应做好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参会人员要遵守相关的保 密
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对泄露公司机密和违反公司工作
规则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司等相关规定
处理。
    (五)对事关公司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员工意见,
决策后按照公司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八条 会议决议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
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经理层人员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经证实
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成员可免除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为准。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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