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9-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慧球”、“上市公司”)拟向
北京天下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天
下秀100%股份,并对天下秀进行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
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
对ST慧球(股票简称:ST慧球,股票代码:600556)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上证综指(000001.SH)、信息技
术服务指数(882249.WI)的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一、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公布前 21 个交易日 公布前 1 个交易日
股票/指数名称 收盘价/指数 收盘价/指数 变动幅度
(2018 年 11 月 2 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
ST 慧球股价(元/股) 3.31 3.66 10.57%
上证综指 2,676.48 2,588.19 -3.30%
信息技术服务指数 3,969.06 3,952.92 -0.4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13.8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10.98%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
间,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综指指数(代码:
000001.SH)、信息技术指数(代码:882249.WI)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
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
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
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
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