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9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普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选举公司普通董事的议案》;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罗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普通董事候选人,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毛惠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 顾肖荣 朱德贞 刘向东 李新建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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