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20-10-29
光 明乳 业股份有 限公司
独 立董事提 名人 声明
公
,现 提 名毛 惠刚为光明乳业股份有 限
提 名人光 明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提 名人职业专长 、教育背景 、
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 已充分了解被
已书面同意出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
工作经历 、兼任职务等情况 。被提名人
(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
六届董 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响其独
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名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 光明乳
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如下 :
法规 、规
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政
一 、被提 名人具各上市公司运作的
行独立
上法律 、经济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
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 ,具 有 五年以
工作指 引》
己根据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并
证书 。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
职资格 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
兼任职务 的规定 ;
(离 )休
(三 )中 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规定
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 的通知》的
;
后担任上市 公司 、基金管理公
(四 )中 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
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
的规定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暂行办法》 的规 定 ;
业规范 》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
(六 )中 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
职务 的规定 ;
形。
(七 )其 他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
下列情形
三、被提 名人具各独立性 ,不 属于
:
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
(一 )在 上市公司或者其 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夫
的兄弟姐妹等 );
媳女婿 、兄弟姐妹 的配偶 、配偶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市公司 己发行股份 1%以 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 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甄 以上的股东单位
或者在 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四 )在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法律 、咨
(五 )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
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业务往来
(六 )在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
该业务往来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在
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
(七 )最 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
(八 )其 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近 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
(二 )处 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期间 ;
(三 )近 三年 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 以上通报批评 ;
,或 者未亲 自出席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连 续两次未 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分之一 以上
董事会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
;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发 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
五 、包括光 明乳业股份有 限公司在内,被 提名
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司数量未超过五家 ,被 提名人在光 明乳
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本提名人 已经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及培训工作指 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不 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
致的后果 。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
特此声明 。
提 名人 :光 明乳 业股 饯